狗奴才(原创)

醉里挑灯看剑

<h3> 狗奴才</h3><h3> </h3><h3> 我不太喜欢狗,不单是因为小时候因为掏鸟窝让狗咬过,而是不喜欢它们那天性的摇尾巴,对主人摇尾乞怜。当然,更不喜欢通了狗性的人,即便没有被通狗性的人伤害过,也还是觉得恶心,誓不与此等人为伍。</h3> <h3>  人也是一样的,各自奉行的主义不同。有的人不为五斗米折腰,坚守自己的贵族气节,朱自清宁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有的人奉行活着是硬道理的实用主义,利禄驱使,没有人格国格,没有尊严。</h3> <h3> 狗与狼最大的区别,就是狗没有尊严,而狼是血性的。狗饿极了啥也吃,而狼是非肉不食的。所以,有了这句经典: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h3> <h3>  狗通人性,可以说是动物本能,可以算是一种进步,但是人通了狗性,却是人性的退化,奴才一个,毫无人的尊严,这是最可悲的,当你看到一个人为蝇头小利,媚颜奴骨,阿谀奉迎,巴结讨好,这种嘴脸,你还会喜欢吗?</h3> <h3>  可是社会是复杂的,人性有时很丑陋。大多数正直人不喜欢狗奴才式的人,但这种狗奴才却依然活的风生水起。究其原因,领导们喜欢,一般而言奴才们很会察言观色,投其所好,这就是狗奴才能生存的土壤。抗战时期中国的汉奸奴才足有几百万,祸国殃民,他们恬不知耻把自己归于识时务者的“俊杰”。</h3> <h3>  狗通人性,成了宠物。人喜欢狗,无非就是两条,一是摇尾乞怜,讨好主人子,主人欢喜,二是狗仗人势,看家护院。狗仗着主人,狗就会狂吠舞罗,凶残无比。人通狗性,成了奴才。奴才做久了,他就对这个身份产生了自我认同,并且自我陶醉。在一个正常的人看来,这就是狗奴才。</h3> <h3>  狗奴才也有狗的习性,对主子心领神会,仗势欺人,依仗势力,欺负弱小。你如果要想不让他做奴才,他就会跟你急,你要是妨碍做奴才,他就敢咬你,千方百计的惦记你,击毁你。</h3> <h3>  我们不应该忘记鲁迅先生讲的一个有关狗的故事。狗,总有一天是要落水的,落了水的狗就是断了脊梁的赖皮狗。此狗不可怜悯,必须痛打,——因为狗改不了吃屎!</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