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以西葫芦、人参果为主的温室蔬菜是我县适宜地区近3000户群众收入的重要补充。西葫芦从10下旬开始采收,一直要持续到翌年4月中旬到5月初,人参果周年采收。去年西葫芦从采收开始,价格一直稳定在3元/公斤,高的时候可达到5.6元/公斤,每座温室每天都有300元以上的收入,使温室种植群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b></h1><p><br></p> <h1><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然而春节前夕正处在高价位收购的天祝西葫芦却受到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冲击。种植面积超过2100亩的温室西葫芦,严冬季节日产量最低也在140吨以上,随着气湿升高和日照延长,产量会不断上升,最高时日产量将接近300吨。疫情发生后,以西葫芦为主的设施蔬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销现象,眼看着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西葫芦就要烂在棚里,菜农的心情一天比一天沉重。</b></h1> <h1><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为有效解决疫情导致的温室蔬菜滞销问题,县委、县政府紧急行动,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采取非常措施予以应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安排专人于1月31日在全县各温室种植区域所有日光温室技术服务群中发送了“请大家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按三部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做好设施蔬菜生产销售工作,减少疫情对设施蔬菜生产销售的影响”的提示信息;紧接着又于2月1日跟踪发送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设施蔬菜生产销售指导意见”,要求菜农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做好设施蔬菜销售工作;2月5日又发布了“做好疫情防控和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严格按省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设施蔬菜生产销售工作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县设施蔬菜生产、销售及农资供应的影响”提示信息。安排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派出专人,在积极对接县城蔬菜销售门点和超市尽最大可能销售天祝温室蔬菜的同时,通过组织联系县内蔬菜代理商与外地蔬菜经销商对接,在双方互不接触的情况下安全销售温室西葫芦,在一定程度上畅通了蔬菜销售渠道,也有效防止了因人员接触导致疫情传播的可能。</b></h1><p><br></p> <h3><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县经作站技术人员多方联系,共对接到兰州、西宁等地蔬菜收购商7个,并协调县交通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为县内</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蔬菜代办商</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办理了“疫情防控农产品供应车辆通行证”,并在天祝县高速入口处设立了“蔬菜临时</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转运点”一处,</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干口要求的前提下,每天组织县内蔬菜代办商收购温室西葫芦100多吨,</b><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2月4日转运售出20吨、2月5日转运售出约50吨、2月6日转运售出近100吨,预计以后每天销售量都会维持在100吨以上。在他们的努力下,基本解决了特殊时期天祝温室西葫芦的销售问题,为温室种植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使他们沉重的心情有所放松、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b></h3><h3><b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font-size: 20px;"></b></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