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冶力关镇广大干部群众: <br> 截至2月7日,我州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3例,全州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冶力关镇广大干部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经冶力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冶力关镇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br> 一、为满足冶力关镇辖区内所有居民出门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冶力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特制定了“出入证”。出入证申请流程:每户确定1名身体健康且无其他传染疾病的家庭成员(必须为成年人),到所在村委会(社区)持身份证申请办理出入证,每户只能申请1张出入证,办理了出行证的人员外出购物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到村(社区)、单位、小区疫情防控检测点自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出行,期间严禁走亲访友或聚众聊天,家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如已办理了出入证的人员出现感冒、发烧或其他身体异样,由家庭其他身体健康的成年人重新申请办理出入证,出入证需加盖镇政府公章和村(社区)公章方为有效。</h5><h5> 二、工作人员凭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出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办理,仅供正常上班人员本人使用,并在所属村(社区)及物业管理处做好出入登记备案,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br> 三、已经被告知必须居家留观人员(包括所有外出返回及与确诊病例接触人员),在居家留观期内一律不得外出,也不予办理出入证。<br> 四、出入证要妥善保管,不得外借,如有外借,一经发现立即收回,且不再补办。出入证遗失的一律不予补办。<br> 五、所有人员外出必须持证(出入证或工作证),对未持证件在街道等公众场合活动的,将严肃制止出行,情节严重或拒不配合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br> 六、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发现工作人员违反通告规定,将直接告知单位负责人及镇防控办后,上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br> 七、从即日起我镇所有居民不得再容留接待走亲访友、参加聚会等活动的非我镇居民,一经发现所有接触人员全部实行隔离。<br> 八、全镇所有居民不得到山地、荒坡、林区、河道、观景台等公共场所聚集、晨练、打牌、喝酒、生火等,一经发现,所有参与人员全部隔离,造成社会危害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br> 九、自即日起,严禁所有私家车辆(包括: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上路通行,私自上路行驶的将从重处罚,危重病人需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车辆除外。<br> 十、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向镇、村检举外来人员及不执行通告内容的人员,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br> 十一、全镇所有居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对拒不服从、拒不配合、态度蛮横、辱骂威胁、恐吓殴打工作人员(包括民警、门卫、执勤群众、抽调干部职工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至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br> 咨询电话:0941—3271054<br> 冶力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h5><h5>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h5><h5> 2020年2月7日</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