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实施人员管控“十个从严”措施的通告

宜山村

<h3>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通告》《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5日12时起,全县所有行政村、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人员管控“十个从严”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h3> <h3>1.从严限制居民出门。倡议“全民不出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家庭除外)每两天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门购买生活必需品,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h3><h3>2.从严交通和路面管控。在所有县境入口(包括铁路、公路、乡村道路)设立疫情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及乘客进行登记排查、体温检测、消毒,对县域内道路行人、车辆随机开展身份核查,对拒不配合检查或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h3> <h3>3.从严规范管理人员出入。所有行政村、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并出具有效证件,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h3> <h3>4.从严落实报告制度。凡1月15日后有湖北旅居史、途经史的县外返回人员和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在返长来长一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春节期间在外探亲、旅游、度假、上学等返回人员在筛查的基础上至少居家隔离14天。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症</h3><h3>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h3><h3>5.从严管控公共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严格按规定时段营业、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由居民到小区大门外(村口)自行领取物件。</h3><h3>6.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县域内所有“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串门、聚餐、打牌、扎堆聊天等各种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h3><h3>7.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尚未返回的承租人近期不得返回,已经返回的必须居家隔离14天。若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的责任。</h3> <h3>8.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严格落实《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域内企业复工复业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企业未经批准违令复工复产,如企业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h3><h3>9.从严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点管控。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违反管控规定,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h3><h3>10.从严要求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直系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集聚。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h3> <h3> 长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h3><h3> 2020年2月5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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