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司法局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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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自疫情发生以来,陵水县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明确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h3> <h3>  一是切实履行防控疫情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县委关于落实“五级书记齐抓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李善伟亲自指挥部署、检查落实,认真研判本部门疫情防疫形势,把防控任务措施明确到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br></h3> <h3>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法治陵水”推送疫情实时情况、疫情相关法律法规70篇。印刷3000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科普小常识》发放给各司法所,要求普法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发放给群众;出动法治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利用随车广播播放《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小贴士》等音频,大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患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及时报告病情,主动隔离,全力配合治疗。<br></h3> <h3>  三是组织人员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组织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配合村(居)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检查点值班,检查外来车辆、进行身份核实,测量人员体温,并发放《告全县市民的一封信》,宣传防护知识。</h3> <h3>  四是开通法律援助和公证事项网上受理服务。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暂时关闭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场所,停止现场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依托省司法厅相关平台,开通了“陵水公证处在线公证服务”和“海南省法律援助网上受理”,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办理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h3> <h3>  五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群体的管控。组织干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确保在特殊时期“不脱管不漏管”。密切关注社区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截至目前,未发现疑似病例。</h3> <h3>  六是做好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在做好日常清理打扫的基础上,安排人员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给干部职工发放一次性口罩、做好体温测试;实行“网上办公”,非重大事项、业务等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工具进行传达,非重大事项或非泄密公文统一通过电子政务传输,减少集中办公区域内人员聚集、流动;跟踪掌握春节期间出省人员信息,要求省外返陵的干部职工自觉居家隔离14天,保障单位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h3> <h3>  七是扎实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上报工作。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2点前统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情况,通过电子政务邮箱上报给省司法厅,当日没有确诊和疑似病例,也实行零报告。截至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现疑似病例。</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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