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010101">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以来,红墩界镇70余名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吹响了疫情防控“集结号”。镇党委带领7个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共同筑牢基层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线。</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2020年1月24日(除夕),红墩界镇召开党委会,决定成立红墩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向东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曹建军担任,执行组长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李靖飞,成员为全体副职领导、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和各村支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靖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卫生院长崔彦斌兼任。</font></h3> 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下午5点40分,镇长马向东接县政府紧急通知,参加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br> 2020年1月26日(正月初二)中午12点20分,红墩界镇响应上级号召,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取消休假,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全体领导、包村干部、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各村支书及会计参加的红墩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推进会。会上,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向东传达了近期中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全体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2020年1月9日以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进行逐户摸排,并将排查结果上报镇政府;在各村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当日共张贴公告56份),同步取消集市和庙会集会活动;疫情期间所有红白喜事一律缩小规模、限制范围,实行报备审批制;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实行居家隔离。 <h3><font color="#010101"> 2020年1月27日(正月初三),共摸排出一户三人湖北宜昌返乡人员,镇防控小组随即组织卫生院相关人员上门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2020年1月28日(正月初四),一村民主动向镇政府说明,返乡时曾途径湖北武汉、襄阳等地,另据群众反映,一村民返乡时有逗留湖北经历。镇防控小组随即责令所在村包村领导及卫生院负责人核实情况后,上报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相关人员身体状况展开严密监测。</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2020年1月29日(正月初五),镇党委召开红墩界镇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推进会,会上对近期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确保信息畅通。镇政府下达2号通告,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在各村交通要道和人员聚集地共张贴公告90份,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推送信息30余条)。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全体动员、全力投入,在防控疫情战场上始终坚持站在最前列、冲在第一线,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一线熠熠生辉,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一线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验。镇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组建疫情防控先锋队,原则上各支部书记任队长,6-10名45岁以下党员为队员,深入一线,开展排查宣传工作。</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向东,主任科员王治忠,分管领导李靖飞,卫生院院长崔彦斌通过防汛视频设备参加了靖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视频会,听取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后,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font></h3> 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镇党委再次召开党委会,会上集中学习了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个文件精神,并决定将全镇64个村民小组划分为64个网格实行网格化责任划分,各村包村领导为各村网格长,镇村干部为网格员,进一步细化排查、深入宣传,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同步成立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新闻宣传组、疫情防控组、道路管制组、治安稳控组、市场监管组、物资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br> 2020年 2月1日(正月初八),镇政府再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党委会上的决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66名镇村党员干部领取任务后,进村入组到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和不留死角宣传(悬挂宣传横幅22条)。截止2020年2月1日16时,累计排查返乡人员331人(其中反馈核查6人,全部入户核查),上报疫区返乡人员7人,并下达告知书13份,镇卫生院密切观察人员身体状况,目前以上人员均在家自行隔离,无不适症状。 红墩界镇党委将继续带领全镇400余名党员和1万余名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 ,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疫战。<div> 红墩界镇24小时值班电话0912-4970036,欢迎广大群众致电垂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