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010101"><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爱护、禁食野生动物的</h3></font></h3><p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010101">倡议书</font></h3> <h3>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内涵。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是天然的“病源库”,是狂犬病、鼠疫、冠状病毒等许多人兽共患病的携带者和自然宿主。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因野生动物带来的疫源疫病的危害,保障我县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平遥县超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平遥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h3> <h3> 一、认真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相关知识,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和防控野生动物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正确的保护野生动物观念;</h3> <h3> 二、倡议大家弃“野味滋补”的伪健康观念,不以食用野生动物为乐,不以用野生动物招待来客为荣,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h3> <h3> 三、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非法猎捕、滥杀、食用、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做不参与、不组织非法经营、加工、运输、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做绿色、环保、守法的正当经营者;做不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不在集贸市场和其他场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h3> <h3> 四、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发现有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54-5868179,0354-5812119。</h3> <h3> 朋友们,“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拒食、拒售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公民,共同保护生态,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共建生态文明,造福子孙后代。</h3> <h3 style="text-align: right;">平遥县超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平 遥 县 林 业 局 </h3><h3 style="text-align: right;"> 2020年1月31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