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辛亥革命爆发后,1911年11月7日,上海革命军攻打制造局成功,随之陈其美就任沪军都督,上海军政府宣告成立。在陈其美(以下称陈英士)担任上海沪军都督后,他采取一系列政策,一面迅速安定上海社会秩序,一面调度兵力、财物支援苏、浙、皖三省革命,特别是全力进攻南京,最终取得胜利,使处于危机的革命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一举扭转长江中下游革命士气低沉,革命成果危殆的局势。他拟订《沪军都督府条例》迅速组织军政府执政,沪军都督府下设司令、参谋、军务三部,陈英士兼任司令部长,黄郛任参谋部长,钮永建、李显谟任正副军务部长。上述三部“均直辖于都督,受都督之指挥命令,执行主管事务”都督府还配置有外交总长伍廷芳,民政总长李平书,财政总长沈缦云,交通部长王一亭,海军部长毛仲芳。陈英士在上海进行了积极广泛的革命组织工作,在上海联络各方往来人员,向各地输送器械物资,他的才能和人脉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也是南京临时政府的重要支柱。</p>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沪军都督府</span></p> <h3> 百废待举</h3><h3> 沪军都督府成立以后,“治军、行政百务待兴”,而资金十分缺乏,筹集资金成了当务之要。刚刚经过战火洗礼的上海,商业凋敝,金融恐慌,筹款十分艰难,而每月用款数逾百万,大宗款项全无着落,关税收入又须解缴江苏省。陈英士在呈孙中山文中说:“各省援鄂攻徐,援皖攻鲁,以及北伐各师皆取道申江,纷纷供应,饷糈告匮,则向沪军;军槭不敷,则向沪军。大至一师一旅之经营,小至一宿一餐之供给,莫不于沪军是责。”陈英士又说“治军、行政、百务待兴,仓猝之间需款孔急。”“府库空虚,民力凋敝,军备教育,政治实业,在在需款”。面对这样一个经济烂摊子,沪军都督陈英士简直束手无策,一筹莫展。于是想物色一个得力的财政助手来管“钱袋子”。筹款是陈英士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取得外国贷款,是陈英士等革命党人为解决财政问题所迫切企盼的。陈英士为了筹款可谓绞尽脑汁,最后也是一心为了筹款而丧命。</h3> <h3> 在上海和南京方面的同志对于获得外国政府的承认和借款本抱有极大的希望,但如何对待向外贷款,全国各界人士,包括革命派内部,有着不同的认识和态度。陈英士则认为这是为稳固民国、发展革命、解决财政问题的“万不得已”的措施。为此,他知难而进,积极开展筹款活动。</h3><h3>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拟将轮船招商局作为抵押,向日本大量贷款。陈英士受命代表临时政府积极活动。2月10日,在上海张园召开股东大会,是在沪军都督府转达中央政府“急令”后召开的。“急令”指出:民国新立,军需孔繁,暂借招商局抵押银1000万两,由中央政府分年担保本息。参加这次大会的股东有四五百人,陈英士抱病出席。他代表政府发表意见,说明借款与政治革命的密切关系,以及对巩固政权、发展革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说:“民军已光复十余省,民国政府业已成立。惟专制政府尚未推翻,所持者军人之热血耳;但有热血须有器械,器械非以代价交换不可;有热血更须有军饷,尤非筹大宗款项不可。然借款必须有信物,万不得已始有借招商局虚抵之说。众公深明大义,当能赞成。惟余可于诸公前发一警,诸公如尽力助民国政府,他日政府必不负招商局之股东。”陈英士满怀激情的话,激发了与会股东的爱国热情,他们支持陈英士代表政府所发表的意见,会议通过招商局抵押借款,签订了《议约》。并说明这次由招商局抵押借款之用意和临时政府于招商局承认借款后的三项条件:“一、此项借款,其本利俱由中华民国政府担任偿还,不使招商局受丝亳之损害。二、招商局如承认此次借款,中华民国当承认招商局为民国国家邮船公司。三、扩张其外洋航路,予以相当之补助津贴。”但此事却遭到参议员的拒绝,他们竭力反对用招商局的资财抵借外债。如参议员杨廷栋、陈陶遗、凌文渊三人以“辞职”威胁临时政府,反对抵押借款。由于遭到国内舆论的反对和临时参议院的拒绝,再加上列强直接相互争夺所造成的矛盾,抵押借款最终未能成功。</h3> <h3> 筹集款项</h3><h3> 陈英士面对严重的财政困难和所肩负的重要职责,以“勇毅精诚”的革命精神,曾采取过一些想摆脱财政困难的“筹款之法”,即主要有创办银行、募捐和借款,三项措施。</h3><h3> 一、创办中华银行。沪军都督成立后第五天,即1911年11月11日,陈英士发表筹备设立中华银行的告示,并派财政总长沈缦云迅速筹款,以资应付。该行董事为陈其美、黄兴、沈缦云、朱佩珍、王震,监事为李厚佑,总经理为林莲荪。址设上海南市久大码头。14日,又为创立中华银行、发行公债票和军用票通告市民,并宣布保护所有华资银行和各银行所发行钞票可一律通用的政策规定,公布《中华银行简章》16条。中华银行的宗旨是“维持市面、流传金融”,经理政府所有税赋饷项,兼有中央银行性质。《中华银行简章》明确指出:“财政不修,货泉涩滞,因之农工商业不能振兴,即政治也无从措手”。表明了陈英士等革命党人关于财政影响政治革命成败的认识。中华银行成立后,发行了公债票和军用票。</h3> <p class="ql-block"> 为招募中华银行公债票,沪军都督陈英士特照会各国商会,并挺派沈缦云率“南洋募饷队”前往南洋各地向广大华侨劝募公债及招集中华银行股款,但因沈缦云不久提出辞呈而未能前往。当时沪上金融竭蹶,治军行政需款浩繁,筹款迫切,陈英士仍需留沪策划财政,不能亲自远行,乃委请庄希泉代理队长职务。</p><p class="ql-block"> 1911年11月20日,上海军政府公告《中华民国公债票章程》。</p><p class="ql-block"> 《中华民国公债票章程》10条:</p><p class="ql-block"> 甲 此项债票共券集洋壹千万元 </p><p class="ql-block"> 乙 现因军需急迫此项债票准一次收足 </p><p class="ql-block"> 丙 债票分零整四等整票每张洋壹佰元计二万五千张零票每张伍拾元者五万张拾元者廿五万张五元者五十万张合洋壹千万元 </p><p class="ql-block"> 丁 零整四等债票每等又分天地玄黄四号以别还期之远近计民国三年为第一期拔天字票五年为第二期拔地字票六年为第三期拔玄字票七年为第四期拔黄字票每期各拔洋二佰五十万元全数清讫 </p><p class="ql-block"> 戊 此项债票利息逐年底加第一年息七厘第二年八厘第三年九厘第四年一分第五年一分一厘第六年一分二厘均于付款之日起扣足一年於此日凭票付息如届还之期亦於此日付给将票缴销 </p><p class="ql-block"> 已 天地玄黄四号债票听人随意乐购既不强迫 </p><p class="ql-block"> 庚 此项债票由沪军政府及民政、财政两总长盖印担保归上海中华银行经理 </p><p class="ql-block"> 辛 每年发还本息之时由中华银行将本年经理此项债票情形以报告书宣布俾昭大信 </p><p class="ql-block"> 壬 此项债票抵押转买均听其便惟只认票不认人 </p><p class="ql-block"> 癸 此项债票及章程当呈明政府作为专案照行如已经到期之票可向中华民国政府所设理财各局署抵作付款本利息照算</p><p class="ql-block"> 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四日</p><p class="ql-block"> 沪军都督府(盖印)陈其美印</p><p class="ql-block"> 上海民政总长(盖印)行恕</p><p class="ql-block"> 上海财政总长(盖印)率真</p><p class="ql-block"> 规定发行公债票1000万元,先发行四分之一,计250万元,其面额分别这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四种,期限分二年、四年、五年、六年四种,概用记名式,非中华民国国民不得认购。中华民国军用钞票发行分为伍角、壹元、伍元和拾元四种面额。但最终,因其担保以“全国税租”作抵,故许多商人感觉很难兑现,发行工作很难开展,随后也由南京临时政府责令停止发行。</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中华民国军政府公债票银元壹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沪军都督府陈其美(盖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上海民政总长行恕(盖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上海财政总长率真(盖章)</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浙 军政府财政部 公债票经理处</span></p> <h3><font color="#808080"> 中华民国军用钞票壹元 中华银行经理沪军督都(印)财政总长(印)</font></h3>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中华民国军用钞票伍元 中华银行经理沪军督都(印)财政总长(印)</span></p> <h3><font color="#808080"> 中华民国军用钞票拾元 中华银行经理沪军督都(印)财政总长(印)</font></h3> <h3> 二、募捐。1911年11月14日,沪军都督府邀集南北商界,召开财政大会。陈英士派代表发表募捐演讲,指出:“古之用兵,因粮于敌,兵食易筹;今则举动文明,方且力除苛剑,是以必须设法筹措。”12月2日,陈英士召开有1000余人参加的财政大会,并登台动员:“民军本负铁血主义,血我自备,铁则请诸公共筹之。”陈英士的这项财政措施,得到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上海工、商、学、妇等各界踊跃认捐,并组织了南洋募饷队、中华民军协济总会等许多募饷团体。这次募捐活动,至1912年9月,沪军都督府收到各界助饷银57万余两。</h3><h3> 三、借款。陈英士利用他与资本家、商人广泛而又密切的关系,想方设法开展借款活动。据《沪军都督府收支总表》统计,至1912年9月,借款银总额达163万余两,在沪军都督府的收入类别中,除公款一项外,位居首位。陈英士采取的上述财政措施是“一时救急之计”。中华银行所发行的公债票和军用票由于没有后备资金,成了“空头支票”,实际上没有能解决问题。声势浩大的募捐活动由于缺乏严格规范的组织与管理,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至1912年2月21日不得不宣告结束。</h3> <h3> 沪军都督府停止劝募军饷的通告指出:“本都督目击时艰,因之照准派员筹饷,重累同胞。此实为万不得已之举,”现在“所有筹捐军饷事宜应即停止”。次日,沪军都督府又发布取消一切募捐团体的通告,通告指出:“前因军需支绌,热心志士竭力募捐,名目繁多,不遑枚举。……所有前项募捐团体,从此可息仔肩,应一律停止,特登广告取消,免多流弊,其各自爱为荷。”陈英士向上海资本家的借款活动,也困难重重。</h3><h3> 陈英士并不因招商局借款未能成功而气馁,他继续为筹集款项而四处奔波。1912年4月20日,他与黄兴、朱葆三同日商三井洋行签订15万两的借款合同,6月1日、13日,又与朱葆三同日商三井洋行分别签订10万两的借款合同。三次“沪都三井借款”的合同是在国内反对招商局借款等风波后签订的,突显出陈英士为南京临时政府摆脱财政危机,挽救民国,“任事勇锐”的革命精神。</h3> <h3> 拘押风波</h3><h3> 尽管陈英士采取了多方面努力和措施,但新政府百废待兴,财政仍是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一时救急之计”,结果却不尽人意,不得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过日子,为筹款还发生了两次在当时轰动上海的拘押金融资本家的风波。</h3><h3> 第一件是拘押朱五楼。朱方淦,字五楼,湖州市和孚镇荻港人,1861年生。朱五楼幼年贫困,少年时代进入上海苏州程家钱庄当学徒,曾被老板称为“赤脚财神”。朱五楼还与陈英士是亲戚关系。程家在上海拥有福康、顺康、福源三大钱庄,为北市钱庄业的首领。朱五楼在程家钱庄中练就了精通业务的本领,并有双手快速打算盘的技能,被时人称为“飞朱”。1917年,上海钱业会商改组为上海钱业公会,朱五楼当选为首任会长,并担任这个职务直到去世。</h3><h3> 沪军都督府刚成立时,陈英士为筹集经费,曾向朱五楼提出要提用上海道库银存款。但上海道台刘襄孙已逃入租界,把存款的存折移交清单等送交上海领事团团长,比利时驻沪领事馆。比利时驻沪领事馆以西方各国没有承认革命政府为由,拒绝将存拆交给陈英士,前清政府管钱的官员推卸责任,避而不见,不与新政府合作。没有存折,钱庄的老板们死活不肯拿钱出来。陈英士几次派人到各钱庄交涉,都遭到拒绝。于是陈乃向朱五楼洽商,希望能有一个通融办法。朱则坚持“上海钱庄章程”的规定:“认票不认人”,必须凭折付款。两人在闸北湖州会馆谈判多次,不得要领,陈英士即把朱五楼软禁在湖州会馆。</h3><h3> 陈、朱两人同为湖州老乡,陈英士的侄子陈果夫是朱五楼的女婿,陈英士哥哥是朱五楼在湖州钱庄的帐房,双方关系一直很好,而今却为了上海库银争吵不休。两天后经陈果夫奔走运作,终于达成了都能接受的方案,即由中国银行出具借据,向福康等存有库银的钱庄借款,待存折还都督府后,由都督府凭存折取回中国银行的借据。</h3><h3> 风波之后上海各报对陈英士评价很高,认为陈英士能大公无私,虽是姻亲也不徇私办理,而上海钱庄业更加信任朱五楼,认为他在枪口之下仍能照章办事,一场风波,提高了双方的地位和信誉。</h3> <h3> 第二件是宋汉章被扣事件。宋汉章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也是近代中国著名的银行家,生于1872年,原名鲁,祖籍浙江余姚,出生于福建莆田。宋汉章的父亲宋世槐曾在福建办盐务,兼营木业,后来协助上海电报局总办经莲珊从事电报创建工作。因此,宋汉章早年得以随父到上海接受先进教育,就读于中西书院,毕业后进上海电报局工作。宋汉章思维敏锐,深感十里洋场是洋人的天下,将来要在商场上有所作为,必须精通英语才好与洋人沟通。所以,他在工作之余,常到夜校补习英语,当时上海电报局总办经莲珊赞助康有为,梁启超维新变法,宋汉章也追随上司列了名。后来变法失败,清政府反攻倒算,追索变法分子,宋汉章不得不与经莲珊一起出逃。经莲珊对宋汉章的才干和勇气较为欣赏,认为他年轻有为,跟随自己亡命并非久计、恐误前程。且觉得宋汉章并非清朝要员,不为追缉者所注目,于是将其原名宋鲁更为宋汉章,资助他返回上海。宋汉章返回上海后,开始进军金融界。当时,中国第一家自办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刚刚成立,采用英国银行管理及会计制度,聘用英国人美德兰(A.M.M.aitland)为洋大班,并请咸康钱庄经理笙郊为华经理,陈笙郊又任命宋汉章为“炮楼”,沟能洋大班与华经理之间的关系。中国通商银行的业务,开始着重对钱庄的拆放和公营厂矿的贷款,后来发展了包括一部分外商的往来,因此,宋汉章逐渐通晓外国银行的管理制度和中国旧式钱庄的业务经营,又加上办事认真负责、肯于钻营,深得银行当局的信任。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宋汉章得以飞黄腾达。有一次,宋汉章去香港为中国通商银行催收一笔账,于返途中邂逅北京派赴香港办事的要员陈陶遗,两人一见如故,引为知已。第二年,经陈陶遗推荐,宋汉章任北京储蓄银行经理,成绩斐然。清朝政府乃调宋汉章到上海,主持大清银行整理工作,任大清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从此,宋汉章的一生几乎献身于此,并在此扬名。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当时进步党人汤觉顿任中国银行总载,对从日本攻读银行学回国的张嘉璈十分赏识,意欲延揽。适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项馨调升总行副总载,副经理宋汉章升任经理,所遗副经理一职汤觉顿就介绍张嘉璈继任。从此,宋、张二人通力合作,共同执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使其业务和名声日益增强。</h3>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宋汉章签名 张嘉璈签名</span></p> <h3> 其时上海外商银行以雄厚资力垄断了上海金融市场,尤其是国际汇兑,全被以英商汇丰银行为首的外商银行所把持。它们利用特权,操纵外汇汇率,主宰中国国际贸易,气焰十分嚣张。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宋汉章主持之下,以“外滩银行”地位,参加外商银行同业公会,与外商银行分庭抗礼,在金融界崭露头角。其时外商银行经理称“大班”,因此,银行上下也称宋汉章为“宋大班”。宋汉章所掌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资金雄厚,富甲上海华商银行。而在财政上一筹莫展的陈英士早有这个意向,多次要求宋汉章与新政府通力合作,在财政上给予沪军都督府大力支持。但是,宋汉章自从参加维新变法遭通缉后,下决心专心致志于金融事业,虽然身处政治中心的大上海,而厌谈政治,所以人们说他只知忠于金融事业,缺乏敏锐的政治嗅觉。而他的副手,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张嘉璈则热衷于政治,与政学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宋汉章被人称为“有胆识、有谋略的银行家”,还赢得了“不屈从北洋政府的勇士”的称号。</h3><h3> 为此,宋汉章在背后讥讽张嘉璈为“政客”。正是因为宋汉章冷淡于政治,所以对陈英士在职上海发动起事,不闻不问。沪军都督府成立后,宋汉章仍专心致志于他的金融业务。陈英士几次派手下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要求宋为新政府筹饷,宋汉章都以中国银行系官商合股,个人不能做主为由,婉言拒绝。一来一往,陈英士手下一次次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地回来向他诉苦,说宋汉章如何如何桀骜不驯,态度傲慢、藐视政府云云。最后陈英士只有采取强行扣押宋汉章的办法。</h3><h3> 宋汉章被扣的消息很快传遍上海滩,群情哗然,金融界再一次处在恐慌之中。上海各界人士纷纷指责陈英士。伍廷芳、马相伯等人亲自出动,到都督府为宋汉章说情,力劝陈英士以大局为重,不要损害新政府形象。陈英士的弟弟陈其采与上海金融界素有来往,跟宋汉章甚密,在中国银行的重托之下,也为宋汉章奔走,设法营救。陈其采要求陈英士以大局为重,不要加害上海金融界的实力派宋汉章,否则伤害的不仅仅是金融界。</h3><h3> 由于有许多党国要人出面为宋汉章说情,陈英士终觉宋汉章非等闲之辈,不好对付,拖延下去,无论对自己还是对新政府都将不利。与此同时,宋汉章在都督府与陈英士针锋相对,坚持原则,丝毫不妥协,陈英士在他身上榨不到一点油水。这样,经过两个星期的相待,陈英士终于无可奈何地将宋汉章释放。宋汉章被禁两周,不屈不挠,终于获释,由此更为上海各界人士所称颂,上海中国银行得以继续保持独立经营的地位。这就是陈英士为筹款两次拘押金融资本家的故事。</h3> <h3> 沪军都督府从成立到结束仅9个月,但在根除封建专制、维护民主共和、除弊兴利、支援革命、发展经济上却做了很多事情,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积极谋划光复闽浙与江苏,组织江浙联军,担负了攻克金陵繁重的后勤支援。(二)招募、训练军队,积极准备北伐。(三)创设中华银行,加强金融管理,筹募革命资金。(四)废除苛捐杂税,平抑物价,安定人民生活。(五)严明纪律,加强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六)破除陋习,提倡新风。(七)保护外国侨民的正当利益。</h3><h3> 陈英士短暂的革命生涯,为筹款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在中华革命党时期,又为筹集讨袁经费,煞费苦心。直到1916年5月18日为筹款被袁世凯派出的凶手设骗局杀害,为国殆难。陈英士等革命党人虽为解决财政困难采取过许多措施,但没有能找到一条正确解决财政的途径,财政窘困始终存在。这是沪军都督府很快夭折的重要原因。陈英士在呈孙中山文中指出:“凡百收入,均被各方面争之而去;凡百支出,均由各方面诿之而来。纵系巧妇,无米难炊,虽极肝脑涂地之诚,岂能收戮力同心之效?”1912年8月1日,在对军队发表谈话时又说:“财政困难,达于极点。今日沪督取消,实为财政起见。”陈英士没有牺牲在攻打江南制造局,光复上海、攻克南京和肇和之役等炮火纷飞的战场上,而是牺牲在为解决“经济甚困”筹措革命经费的寓所内,这是因财政枯竭而引发的一幕历史悲剧。陈英士的筹款活动反映了他“忠于革命主义”,“排万难以猛进,冒万死所不辞”和“丈夫不怕死,怕在事不成”的革命精神和可贵品格。</h3> <h3> 陈英士简况</h3><h3> 陈其美(1878——1916),字英士,号无为,别署高野英。吴兴(今湖州市)人,住人民广场前五昌里。辛亥革命烈士。民主革命家,同盟会主要骨干之一,沪军都督。父亲陈延佑(祖籍东林镇),是个秀才,屡试不第,只得弃儒从商,为人勤俭谦和,安分守已,受人敬重。母亲吴氏出生于书香门第,为射村(现为菱湖镇射中村西村头)吴文睿之女。她知书达理,性情温淑,她对孩子的教育抓得很紧。陈英士4岁时随母识字,年幼的陈英士对母亲的拳拳之意虽然还不理解,但他知道要听母亲的话,所以学习很认真,往往母亲教读几遍以后,他就能用小手指指着字一个个念出来。5岁时就识字2000余。家里人都觉得他天资聪颖,十分喜欢。陈英士父亲是“延”字辈。生有三子,长子陈其业,字勤士,即陈果夫、陈立夫之父。次子陈其美,字英士。三子陈其采,字蔼士。陈英士7岁至14岁在家塾启蒙课读,15岁经人介绍到石门(现桐乡市)县城善长典当铺做学徒,开始走上独立谋生的旅程。1903年他辞去善长典当工作到了上海,他先到表叔杨信之(菱湖镇人)所开的上海同康泰丝栈担任助理会计,此间结识了许多革命同志和商界人士,如蔡元培、于右任,1906年通过于右任又结识了同乡张静江。</h3>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陈其美(1878~1916)</span></p> <p class="ql-block"> 1905年秋,陈英士到长沙与陈其采(弟)商量,决定来年东渡日本研究警察专科,陈其采全力支持哥哥的决定,并给予经济支撑。1906年夏,陈英士东渡日本,入东京警监学校学习警察法律。他的房东萱野长知是东斌学校的校医、孙中山的朋友。在东京陈英士又认识了宋教仁,并通过他认识了孙中山,在孙、宋见征下宣誓加入同盟会。1907年从警监学校退学后,又结识两个同乡——蒋介石和黄郛,三人志趣相同情投意合,决定结为异性兄弟,陈英士为老大,黄郛为老二,蒋介石为老三,立志推翻封建专制。</p><p class="ql-block"> 1909年,柳亚子等发起成立南社,他与于右任、宋教仁等《民立报》同仁一起加入,成为该社实际革命活动者之一。同年,在上海接办革命机关天宝栈,拟与浙江龙华会首领张恭策划浙江起义,因叛徒刘师培告密而未果。1909—1910年,在上海创办《中国公报》、《民声丛报》,并协助宋教仁、于右任筹办《民立报》,进行革命鼓动,又加入上海青帮,成为大头目之一。1911年4月,应黄兴、赵声等人之邀,参加了广州黄花岗起义活动,险及于难。1911年7月,参加谭人凤、宋教仁在上海成立的同盟会中部总会,推为庶务部长。</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德清军政支部</span></p> <p class="ql-block">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陈英士奔走于南京、杭州之间,组织革命力量。又在沪联络商团、青帮和部分清军,发动武装起义。上海光复后被举为沪军都督。他又与苏州、浙江、镇江各军首领共联军攻南京。12月2日,攻克南京。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任工商部长。同年春,与叶楚伧在上海创办《太平洋报》,数月后停刊。1912年7月沪军都督府撤销。</p><p class="ql-block"> 1913年3月,宋教仁被袁世凯刺杀,江西、南京等地革命党人起兵讨袁,7月16日,陈英士被推为上海讨袁军总司令,1914年7月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总务部长,成为孙中山先生的得力助手。1915年袁世凯阴谋称帝,孙中山拟在广州发动讨袁,陈英士奉命在上海组织机关,并且在11月派党人王晓峰、王明山将袁的瓜牙、上海镇守使郑汝成刺杀于外白渡桥。12月5日,与杨虎发动肇和舰起义受挫。同时,他还协助西南同志,使蔡锷得以回滇揭旗讨袁,举国震动。1916年初,孙中山委陈英士为江浙皖赣四省中华革命军总司令,陈英士再组织攻取江阴炮台、发动浙江起义,都未成功。他的一系列反袁活动,为袁所忌恨。而革命经费极度困难,陈英士在筹措经费中误中奸计。1916年5月18日下午,冯国璋收买张宗昌派出部下,把陈英士刺杀于上海萨坡赛路14号寓所,年仅39岁。</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辛亥“首功之臣”陈英士铜像再现西子湖畔</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石碑坊匾额正中有孙中山手书“成仁取义”四大字;左侧是林森题的“浩气长存”,右侧为蒋中正题词“精神不死”。两旁石柱对联,分别有于右任和蔡元培所题。于右任题词:“春尝秋禘生民泪,山色湖光烈士坟”,蔡元培的题词是:轶事足证,可补游侠货殖两传;前贤不让,询是鲁连子房一流”。</span></p> <h3><font color="#010101"><p> 陈英士殉难后,6月6日袁世凯暴卒。1917年5月,由孙中山倡议、中华革命党各支部筹资,安葬陈英士于家乡湖州碧浪湖畔。在上海举行的祭奠活动中,有孙中山、胡汉民、蒋介石、章太炎、张静江、戴季陶、卢永祥、萨镇冰、李平书、叶惠钧等军、政、商、学各界人士数万人参加。随后湖州的英士墓1928年由浙江省政府扩建;1934年又按国葬规格扩建;在上海、杭州等地建立英士纪念塔、铜像,每逢英士殉难纪念日,国民党中央及上海、湖州等地都举行纪念活动。1986年与1999年,湖州先后举行了有海内外学者和陈氏亲属参加的陈英士研究和纪念集会。每年清明或英士殉难日都有各界人士前往祭扫,瞻仰者络绎不绝。</p></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