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保护野生动物,远离“野味”!

插秧人

<h3>林区全体职工群众:</h3><h3> 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但同时也是天然的“病源库",是新型冠状病毒等多种人兽(禽)共患病病原体的携带者和自然宿主。销售和食用“野味”,不仅是违法违规行为,也对人类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到了紧要关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在此关键时刻,红花尔基林业局向广大职工群众发出倡议:</h3><h3>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树立正确的保护观念。强化对保护野生动物及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相关法规条例学习认识,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目的和意义。</h3><h3> 二、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制品。提高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意识,摒弃野味滋补的伪健康观念,不以食用野生动物为乐、为荣,从餐桌做起,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h3><h3> 三、坚决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对发现的非法猎捕、猎杀、贩运、销售、食用、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可随时向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举报。</h3><h3> 四、强化防控保护意识。不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不随意放生、丢弃野生动物,不打扰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活动环境。发现各类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或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h3><h3>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切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途径,避免在未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接触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或养殖动物。</h3><h3> 六、遵规守纪,主动配合。服从所在地方政府部门管理和安排,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排查登记工作等各项防控措施,维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h3><h3> 七、抵制谣言与虚假信息。要及时关注国家权威机构及各级疫情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社会和网络上的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虚假信息。</h3><h3>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祝各位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h3><h3> 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h3><h3>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站 </h3><h3> 2020年1月31日<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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