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h3><h3>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h3><h3>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省咸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组织多方力量开展联防联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立即行动起来,依法有序参与防控工作,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现就动员全市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出如下倡议:</h3><h3> 一、坚决落实部署,带头履职尽责。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效能,主动投身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硬仗中。严格按照《关于全市社会组织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兴社党发[2020]1号)文件要求,停止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开展活动,必须经市社会组织党委及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h3><h3> 二、加强宣传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全区各社会组织要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协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规范防控行为,坚定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念,坚决维护大局、服从大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能量。</h3><h3> 三、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群众爱心。倡导全市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理性有序参与捐赠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需求确定参与方案,帮助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及时上报市社会组织党委备案。按照兴平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兴平市红十字会接受资金捐赠,联系电话:029-38811166;由兴平市卫生健康局接受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29-38822351。</h3><h3>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让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社会组织要拿出勇气、信心和担当,一起行动起来,为自己、为亲人、为他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齐心协力为打赢这场看不到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h3><h3> </h3><h3> 中共兴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h3><h3> 2020年1月29日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