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召中心幼儿园关于《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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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各位家长您好:</h3><h3>为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效阻断病源传播途径,确保家长、孩子身体健康,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要求,现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转达给你们,望家长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增强科学消费意识,确保身体健康。</h3><h3> 一、 自 2020 年 1 月 26 日起,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期间, 全省暂时停止在市场( 含农贸市场、 农村大集) 进行活禽( 指鸡、 鸭、 鹅、 鸽、 鹌鹑、 人工驯养繁殖或者合法捕获的野生禽类等) 交易和宰杀, 全面关闭各类市场( 含农贸市场、 农村大集)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对武汉调入我省的活禽进行严密监控。</h3><h3>二、 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 一律禁止转运贩卖, 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鼓励实行集中屠宰、 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经营模式,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身健康防范意识和科学消费意识, 不生食或半生食。</h3><h3>三、 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 必须依法持证经营,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购销台账制度, 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h3><h3>四、 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 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 对违法违规进行市场活禽交易、 宰杀活动和经营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或伪造检疫证明等行为, 进行坚决打击, 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 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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