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各餐饮经营企业:</h3><h3>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保障节日餐饮市场供应安全有序,号召广大餐饮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饮科向全区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h3><h3> 一、商家不再承接大型聚餐活动,对于已预定大型聚餐的消费者,要充分沟通,劝导不要聚会聚餐,争取理解,采取推后举办、退还定金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恢复的时间视全市防控工作形势,另行倡议告知。</h3><h3> 二、全区餐饮行业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防护知识和预防措施。</h3><h3> 三、餐饮单位积极购置口罩、消毒液等物品,以保护员工及家人健康做好必要的防控和消毒工作。 </h3><h3> 四、加强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不得采购、烹制、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它存有安全隐患的食品,避免与野生动物、患病动物、变质肉品、垃圾废水接触。 </h3><h3> 五、餐饮单位每天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让其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h3><h3> 六、餐饮单位,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操作人员要戴好口罩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按照七步洗手法对手部进行洗手消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 </h3><h3> 七、餐饮单位定期对就餐场所、卫生间、门把手及后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清扫,空调系统和空气滤网管道等相关设备加强消毒,用餐器具、外卖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及物流周转用具消毒后使用。 </h3><h3> 八、做好消费者引导,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如发现就餐顾客存在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应及时劝离并防护隔离。 </h3><h3> 九、餐饮单位在就餐人员进店时,问清来源,是否近期从武汉市返回或来访亲探友,对从武汉前来的人员,建立应急防护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上报。 </h3><h3> 防范胜于救治,防范于未然才是根本。大家要正确看待,保持理智和冷静,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以乐观、理性、科学的态度应对此次疫情。</h3><h3>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h3><h3> 举报投诉电话:12315</h3><h3> </h3><h3><br></h3><h3> 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h3><h3> 2020年1月26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