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人员

龙潭所

<h3>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工作安排部署,1月25日00时许大田派出所配合大田镇政府巡查工作时,发现在东方市大田镇马龙村三队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当场查获了爆竹数件,遂将涉嫌违法人员吉某慧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吉某慧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已依法对吉某慧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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