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为积极应对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咸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1月20日、21日对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咸阳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集中开展疫情防控行动,确保挺身在群众前面,下好“先手棋”,打好“保卫战”!</h1> <h1> 一是组织领导先行。迅速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由所长刘敏任组长,副调研员李智强任副组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科全体卫生监督员为成员的“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动起来!”</h1> <h1> <span style="font-family: -webkit-standard; white-space: normal;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26, 26, 26, 0.301961);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二是方案措施先行。研究制定了《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转发了《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对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重点单位即时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span></h1> <h1> 三是监督检查先行。1月21-22日,由刘敏、李智强带队,先后对市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含东郊分院)、二一五医院、陕中附院等8家委直委管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包括: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及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疫情分析开展等工作情况;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情况,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急救车消毒隔离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h1> <h1> 现场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十分重视疫情防控前期准备工作,预检分诊设置规范,防护用品配备齐全,能针对此次疫情防控准备专门组织有关医务人员与后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促进医务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规范的救治流程。针对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医务人员在岗不在位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已进入立案环节。</h1> <h1> 咸阳市卫生监督所针对本次疫情开展的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有力推进各医疗卫生机构准确把握传染病防控形势和防控重点任务,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意识。通过不断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增强了传染病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为响鼓重槌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战做好充分准备,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h1> <h3>(供稿:咸阳市卫生监督所 冯戈 刘雅涵)</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