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和美物业公司上东城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厚爱。为了让业主们过一个安全、温馨、舒适的春节,我们真诚的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p> <p> 春节就要来啦,今年春节期间,西安市依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且区域和规定有变化哦!</p> <p> 自2017年起,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在城六区及其它重点地区全天候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p><p> 今年春节期间,西安市除蓝田县、周至县为县内重点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所有11个行政区均是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来说就是,除了《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外,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也已经加入全年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而阎良区、临潼区也发出通告,今年春节期间在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p> <p> 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p><p>根据《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提倡文明祭祀和以植树方式取代土葬坟头。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焚烧纸钱纸扎、燃放烟花爆竹。</p><p>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从事销售或燃放活动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p> <p>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可向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物业服务组织、酒店宾馆经营者和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后应当场劝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p> <p> 警察蜀黍也再次倡议:各位小伙伴,为使古城西安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请大家都不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哦!</p> <h3>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1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我省目前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且已经制订了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预案。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被指定为省级定点医院。专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h3><h3>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专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大力提倡“口罩文明”,患病期间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将呼吸道病原体传染给他人。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其中,有武汉旅行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可拨打120,由急救中心送至定点医院救治。</h3> <h3> 安全连着你我他!欢乐祥和靠大家!春节即将到来,在享受一年丰收和喜悦的同时,居家安全千万不可放松!</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