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脑康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培训会

美友16141442

<h3>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h3> <h3> 当前正值春运,人员流动大,蒙城脑康医院根据医院特点和实际,作出以下安排:</h3> <h3>  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应急预案</h3> <h3>  开展全员培训</h3> <h3>蒙城脑康医院</h3><h3>二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h3><h3>电话:13805641452高</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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