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卫监所开展春节前卫生监督检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h3>&nbsp;按照&nbsp;《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的通知》(新卫监督〔2020〕1号)要求,近期,凤泉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医疗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检查。</h3> <h3>本次监督检查结合冬季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卫生隐患,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和理发、洗浴、住宿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燃煤、用电等安全隐患。检查公共场所公共用具用品及卫生设施的清洗消毒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检查排除燃煤取暖、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对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检查。</h3> <h3>检查中,区卫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还抽时间带队检查。本次检查采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防保站监督协管参与的办法,增加监督覆盖面。至2020年1月19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达到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等单位100余家,覆盖率70%以上。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存放不规范、处方、病历书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公共场所存在清洗消毒记录登记不齐全、卫生保洁不及时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在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卫生安全质量。</h3> <h3>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了医疗环境,改善了顾客消费环境,进一步保障了辖区居民健康权益。</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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