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篇

商山农人

</h3></br></h3></br><h3>一个心理咨询匠带你进入自己内心的世界,喜欢的关注吧!</h3></br><h3> <h3>文/老K</h3></br><h3>很多人对北大钱理群教授这段话并不陌生:</h3></br><h3>“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h3></br><h3>其实教授之所以讲的如此深刻,其实源自他自己经历了一次刻骨铭心的事情。</h3></br><h3>当时他上课,一个学生非常有礼貌冲他笑了。在他上课的时候,这名学生听的非常认真,教授讲到关键点时,他总是能及时回应。</h3></br><h3>下课时,这个学生总是第一时间跑到教授身边,经常感激教授的课讲的十分好。</h3></br><h3>一开始教授以为这个学生喜欢溜须拍马,可时间长了这名学生对教授的课了如指掌,哪里重点,哪里需要解释都非常清晰。</h3></br><h3>作为一名教授,一个学生对自己的课程如此了解并且喜欢,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h3></br><h3>于是教授就放松警惕,随着这名学生和自己不断互动,教授对这个学生喜爱有加。</h3></br><h3>直到有一天,这名学生要求教授帮自己写一封留美推荐书,教授欣然答应。</h3></br><h3>可这名学生拿到推荐信后就再也没有联系教授,并且联系方式也随之消失,这个时候教授才发觉这名学生之前做的事情只是为了利用自己而已。</h3></br><h3> <h3>其实我们身边诸如这类“精致利己者”非常多,我们在指责和批判的时候可以了解一下,一个精致利己者是如何诞生的。</h3></br><h3>精致利己者养成记</h3></br><h3> <h3>之前北大心理学副教授徐凯文演讲提到自己接触的个案中有一批非常优秀的学生,以他的智力、性格、为人处事的情商,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科学家、优秀的学者。但是我们和他父母,和他所有的老师一起努力了四年,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让他真正好转起来。</h3></br><h3>他称这类人为“空心病”,他们没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他们也不知道人生的意义究竟是如何的。</h3></br><h3>这也不难解释为何物质条件越来越好,可抑郁焦虑的人越来越多,当时他列举了一个数据,什么样的家庭、父母是什么样职业的孩子,更容易尝试自杀——中小学教师。</h3></br><h3>他认为,一切向分数看,忽视甚至对学生品德、体育、美育的教育,已经成为很多教师的教育观——他们完全认可这样的教育观,对自己的孩子也同样甚至更加变本加厉地实施,精致的利己主义孩子也是从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家庭走出来的。</h3></br><h3>而且被这样价值观培育出来的孩子,成长之后缺少共情能力。共情,是能够深刻体会到他人在特定时刻所产生的感觉,也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h3></br><h3> <h3>一切通过“善意”来获得的外部奖励或精神愉悦感都是利己主义的表现,精致的利己主义是一味地追寻物质、名声、权力,这从本质上不是出于共情,也难以存在怜悯之心。</h3></br><h3>古斯塔夫·勒庞 在《乌合之众》中说到:</h3></br><h3>“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h3></br><h3>如何避免教育出更多“精致利己者”</h3></br><h3> <h3>《少有人走的路》中有这样一句话:</h3></br><h3>真正的爱,不是单纯的给予,还有适当的拒绝,及时的赞美,恰当的争论,必要的鼓励,以及有效的监督。</h3></br><h3>所以,要让孩子知道,真正的快乐除了功利外在的东西外,还有内心的愉悦。</h3></br><h3>反馈:孩子对你有爱的表达时,要有正面回应。</h3></br><h3>武志红说:“没有回应,家是绝境。”</h3></br><h3>自然而平静地接受孩子的爱意,孩子只有在付出中感知辛苦,在汗水中学会理解时,才会真正长大。</h3></br><h3>我们要给他们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不是分数,不是金钱,不是权力,是尊重,责任,是爱,是发自内心的持久美的体验美,是智慧,是创造和幸福,请许给他们——我们最珍爱的孩子一个美好的人生!</h3></br><h3>参考资料:《精致利己主义者是怎么培养出来的?》、《乌合之众》、《少有人走的路》</h3></br> <h3><font color="#010101"><a href="https://rk.mbd.baidu.com/ryx1elu?f=cp&u=bac358d4e6ae8c7a" >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rk.mbd.baidu.com,著作权归作者所有</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