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保障中心“微文化、大安全”——廉政宣传篇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h3>  纵观历年来职务犯罪案例,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给我们每一名民警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警示。下面我们共同分析一下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h3> <h3>  理想信念丧失,必然会失守思想道德防线,最终人格扭曲,迷失方向。在深刻反思这些反面典型案例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可以看到,理想信念的滑坡是导致堕落、蜕变的最主要的根源。</h3> <h3>  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h3> <h3>  权力观念错位,必然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最终难逃法网,自食其果。这些反面典型的违法违纪过程和情节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都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h3> <h3>  私欲膨胀,必然会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最终会败于诱惑,毁于金钱。在一些违法犯罪的人群中,为数不少的人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的私欲也渐渐膨胀起来,富有、钱财成为追求的唯一目标。他们把自己与大款相比,认为收入与贡献不相符,自己太吃亏了,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由于有不正确不恰当的比法,其结果只能是越比越吃亏,比来满肚子的怨气和不满足。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见富思迁,工作不安心,事业不尽心;就有可能去寻求变相补偿,以权谋私,走向邪路。</h3> <h3>  漠视法纪,必然会见利眼开,为非作歹,最终既害家庭,又害事业,既害他人,又害单位。他们当中,有的是不学法不知法,毫无法纪观念。有的是知法犯法,往往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在各种诱惑面前难以自控。他们或者藐视法纪,心存侥幸;或者利欲熏心,不惜以身试法。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自毁前程,导致家庭悲剧,更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h3> <h3>  拒不接受监督,必然会颠倒组织和个人的关系,最终会为所欲为,不可救药。很多罪犯都曾担任过重要职务,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们对监督避而远之,胆大妄为,滥用权力。在他们身上充分反映出,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道德监督太轻,法律监督太晚。他们独断专行,凌驾于党组织和制度之上,对自己的缺点视而不见,对领导的提醒充耳不闻,对组织的监督心存抵触,教训是非常深刻的。</h3> <h3>  移民管理警察在人民群众眼中就是“官”, “官”是人民群众的表率,为“官”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风”决定民风,在现实社会中,党风决定政风,党风决定民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求我公。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移民管理警察,要在清正廉洁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清正廉洁的自身形象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带出一个单位的好风气。</h3> <h3>  岗位意味着责任,职务意味着服务。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不断改革创新的时代,是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始终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危机感,不断确立发展的新目标和工作的高标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要增强机遇意识,在顺利时善于抢抓机遇,在困难时善于把挑战化为机遇,始终保持知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h3> <h3>  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归结为权力的滥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以诱使人腐化堕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h3> <h3>  廉洁自律,是每名民警应具备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是人民群众之所望。作为新时期的移民管理警察既要开清廉新风,也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勤政上作楷模,在廉政上作表率,真正做到在政治上追求清明,道德上坚守清白,生活上甘于清贫,把自己培养成为党组织放心、员工队伍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好警官。</h3> <h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一项具有全面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大举措。大家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h3> <h3>  各位战友,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是加快移民管理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大局的需要,更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需要,希望各位战友通过教育受到警示,启迪人生,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扎实工作,为移民管理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h3><h3><br></h3><h3><br></h3><h3>来源:警务保障中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