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我家“毛孩儿”走丢了,风雪夜我们寻找了大半夜,嗓子几乎喊哑,但却仍旧不见踪影。几天来无休止的寻找,再也见不到那个活泼可爱的小身影,听不见脖子下面那串铜铃的清脆之声。看到阳台上那漂亮的狗窝,未吃完的半碗狗粮,调皮嬉闹时咬坏的纸箱,心里沉甸甸的,儿子说:“妈妈你是个善良的人”,朋友们说:“狗狗只不过是生命中的过客,你和它缘已尽,随它去”。</h3><h3></h3><h3>是啊!都说人的前半生在索取,后半生要学会放弃。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何尝不是一种缘聚缘散。</h3><h3></h3> <h3>说起养狗,还得从两年前说起,那年儿子刚考完研,在家等待成绩。闲着没事抱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小家伙虎头虎脑,圆圆的脑袋,毛绒绒的耳朵,长着一对乌黑的眼睛,像两颗黑弹珠,小巧玲珑的鼻子像块儿巧克力,红润润的嘴里长着两排锋利整齐的牙齿,鼻孔大大的。嘴巴周围长满了深棕色的毛,像长在旁边的胡须,可有男人味儿了。最喜欢用黏糊糊的舌头舔我们的手掌。脚是梅花型的,长了一层厚厚的肉垫,锋利的爪子伸进肉垫里,走起路来没有半点声音。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精灵,让我这个不爱养宠物的人也瞬间爱上了它。儿子说,妈给他起个名字吧。看着它嘟嘟的小嘴,圆圆的眼睛直视着我,我说,那就叫它嘟嘟吧。</h3> <h3>我们带它逛街、兜风、旅游,无法掩饰的欣喜让嘟嘟像孩童般在地上打起了滚儿,毛绒绒的小尾巴更是像一把蒲扇般剧烈的摆动。我还特意在网上买了一串漂亮的大铃铛挂在了它的脖子上。矫健的步伐配合着清脆的铜铃声,让它成为了小区中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h3><h3>嘟嘟很贪吃,最大的特点便是“嗜肉如命”。每当我们吃饭的时候,它都寸步不离,看着那幅可怜的样子,我们便不由自主的喂上它一口。然而,狼吞虎咽之后那满怀期待的眼神仿佛在向自己的主人诉说:“主人,太好吃了,可以再喂我一口嘛?”</h3><h3>嘟嘟的热情恐怕在宠物中要算得上名列前茅了,每天见到下班回家的我,高兴的像个孩子。尾巴不停的摇摆着和你打招呼。还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看到它那陶醉的表情,让人又心疼又无语。忍不住想多抱抱它。</h3><h3>嘟嘟很勇猛,面对小区内另一只比自己大上好几倍的牧羊犬,它也显得毫无惧色,好似有着一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即便最后等待自己的是毫无悬念的惨败,但仍旧要表现出“英雄胆色”。 </h3><h3>与嘟嘟相遇,可以说是一次绝妙的邂逅。有了它的陪伴,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欢乐。它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伙伴。总觉得有一种魅力在吸引着我们。</h3><h3>风雪天,我更加的惦念它,不知它是否吃饱、是否被冻坏,希望收养它的人能像我一样去疼它、爱它、善待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