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h3><h3> 您好!</h3><h3> 寒假将至,感谢大家对我园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接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放寒假通知精神,我园安排放假时间为:</h3><h3> 2019年12月31日(农历腊月初六)正式放假,3月2日(农历二月初九)正式上课,报名登记时间以下期开学时间为准。</h3> <h3> 在孩子享受愉快假期的同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格林镇幼儿园提醒您安全教育,应为教育之首,为保证您和孩子安全快乐地度过寒假,希望您配合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h3> <h3>1.遵守交通法规</h3><h3> 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不让孩子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未满12周岁不坐副驾驶座位,不在马路上骑儿童自行车。家长要注意不在行走和骑车、开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h3> <h3>2.安全乘坐交通工具</h3><h3> 遵守乘客规则,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及其他禁止物品乘坐公共交通。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h3><h3> 家长带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不让孩子在车厢内随意奔跑打闹,孩子不能离开大人的视线,要保持车(船、飞机)内卫生。</h3> <h3>3.注意用电用气安全</h3><h3> 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h3><h3> 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h3><h3> 教育幼儿不乱动电线、插座等。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发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h3> <h3>4.防骗安全</h3><h3> 如果外出,不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或礼物,要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便跟陌生人走。</h3> <h3>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h3><h3> 禁止幼儿燃放烟花爆竹,观看烟花表演时家长应随时做好看护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h3> <h3>6.注意饮食安全</h3><h3> 不购买“三无”(无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不食用过期食品。</h3><h3> 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生吃瓜果蔬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h3><h3> 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h3> <h3>7.防范冬季流行疾病</h3><h3>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经常开窗通风,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h3><h3> 注意营养均衡,坚持运动,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h3><h3> 雾霾天气减少外出次数,不在户外进行锻炼,确实要外出,老人和孩子要戴上口罩。</h3> <h3>8.注重心理健康教育</h3><h3> 不带孩子去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场所游玩,多陪伴孩子,带孩子进行读书、亲子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h3><h3><br></h3><h3>1</h3> <h3>9.防范溺水。</h3><h3>凝冻天气气温低,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水面极易结冰,外出时要注意防滑,防止冰面破裂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若不慎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附近的成年人大声呼救,同行的未成年同伴不得自行贸然施救,避免造成更大伤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h3> <h3>10.安全快乐出行</h3><h3> 寒假期间,不少家庭会选择外出度假,走亲访友。这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h3><h3> 学习、掌握车辆、轮船、飞机突发意外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入住酒店时,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h3><h3> 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h3><h3> 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h3> <h3>家长朋友们,安全工作,情系你我。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格林镇幼儿园祝您阖家欢乐,生活幸福!</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