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捞人”不靠谱,擦亮眼睛防诈骗

风style

<h3><br></h3><h3>前不久,办理了一起诈骗案,案由受害人病急乱投医,花钱保平安的心理被犯罪嫌疑人利用而被诈骗。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案件,在严惩司法腐败,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下,居然还有相信人为干预司法,令人深思。</h3><h3><br></h3><h3>受害人Z女士被骗了20余万块钱,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已是两年后的事了。</h3><h3><br></h3><h3>至于为何拖延至今,那是因为她夫妻俩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产品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耽误了。也就因为这事,夫妻俩惧怕法律的严惩,想不惜一切代价找找关系,花钱消灾买来平安,于是,上演了一出病急乱投医,上当受诈骗的荒唐剧。</h3><h3><br></h3><h3>Y律师和Z女士是一个镇的同乡,还沾一点亲戚关系,Z女士夫妻俩出了这事,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律师,请求他代理自己的案子。触犯刑律的案子,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般都是很难减轻刑责的,这些年,社会上都迷信人际关系,尤其是在打官司上,只要关系过硬,人情到位,都能逢凶化吉。通过多少次的商讨,二人达成了共识:花钱找关系,让上边的人来压这个案子,幸许能大事化小,把事情办成。</h3><h3><br></h3><h3>Z女士把这个担子压在了Y律师的身上,律师心里却很清楚,这些年虽然没少帮助别人代理案子,与公检法的人也没少打交道,但在这么大的一个案子上想找一个人来帮助协调,真还没有一个合适的人选,这样想着,律师的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了一个人来,几年前,一个自称是省厅六处的领导,给自己介绍了两起案子代理,这个人很热心,很平和,也乐于助人,关键是他身处的位置重要,能帮人办事。早些年这个自称省厅六处的领导说是到南阳来暗访,律师到他的住处去见过他,房间里挂有他的警服,还见过他的警官证,所以律师对他的身份就轻率的相信了。</h3><h3><br></h3><h3>女士对律师很信任。Y律师给他们介绍的“省厅领导”,双方几次接触,喝茶吃饭,探讨问题,每每“省厅领导”都极尽自我吹嘘之能事,标榜自己身处岗位的显赫,人脉关系之广泛,本市局局长跟他的关系都很铁,帮助Z女士的老公办理个取保候审非羁押措施这等区区小事,根本不在话下。于是,推杯换盏的间隙,不经意间“省厅领导”拨通了市局局长的电话,那通话中的随意、亲切和练达得体,让在坐的女士、律师等一干人屏息凝声,惊叹不已,放下电话,继续他口若悬河的表演,邻坐的Z女士用余光扫瞄到他未曾关闭的手机屏幕,刚才通话的联系人显示“XXX局长”,这一切都很自然,让深陷其中的人是难于看出玄机的,“省厅领导”明白,几次下来,女士一直都在犹豫不决,就像垂钓,总是触碰鱼饵却不见鱼儿咬钩,需要撒下“灵丹妙药”来催促一把,这一招是见效的,算是彻底打消了女士内心的顾虑,自然女士也就深信不疑了。“省厅领导”察言观色的能力以及把握事情进展节奏的功力不得不让人服气,当然这是他的基本功,他知道,开口要价不能太直接,必须得先试探一下对方的决心和实力,于是当面表示近日准备去面见一下市局局长,暗示女士准备一份见面礼,律师倒是见多识广,反映要快半拍,把女士及其哥哥喊到一边商议并安排见面礼的事,很快,两条软中华香烟及一个5000元红包到位交到“省厅领导”的手上。</h3><h3><br></h3><h3>回到家的这天晚上,Z女士的内心一直很忐忑,好在这颗迷乱的心也总算有了一丝安抚,她知道找人办事自然是需要花销的,但不管怎样只要能确保老公和自己逢凶化吉,若把那一笔更大的“佣金”送出去,事情定会有个眉目,对方只要能收下这笔“佣金”就算成功了一大半,会是多少呢?能否更快一点?辗转反侧,女士在不安中入睡了。</h3><h3><br></h3><h3>“省厅领导”通过这番火力侦查,他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掌控了局面。但如何避免风险,洗白“佣金”这才是应该挖空心思仔细琢磨的事,这样一想不觉诡异地一笑,心里有数了。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了,不需要再与对方见面,更不需要再与对方商议那些冗繁的细节,他只用把Y律师叫到跟前,直接对他说我已经去见了市局局长,你让Z女士准备10万元过来就行。他觉得这种处理方式的好处,让律师转达更有力度,给对方更有神秘感,女士也将更加坚信,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次日上午晚些时候律师转达的这个意见,Z女士在下午上班前便准备好了这笔钱,并迫不及待地催促律师好几次,急于要把这笔钱给“省厅领导”送过去。</h3><h3><br></h3><h3>盛夏娇阳似火,尽管已到下午5时许,酷暑却未曾消减它的威力,焦烁不安的Z女士用档案袋把10万元现金装起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随同Y律师乘坐胞兄的车来到XX宾馆楼前,心照不宣地把档案袋交到律师手上,让他一个人把钱送上去。送钱的事当然是面对面,不适宜第三者在场的,那样会让人尴尬不安以至被拒绝的,女士坐在车上想着这般心事,少顷,律师提着档案袋回到了车上,见她满眼狐疑,进一步解释到,有个电影投资合同需要签订一下,当然这只是规避风险走一个形式,随后把款打到指定的账户上,女士才有所释怀,想到对方不收现金,让打到账号上,以为对方拿这么多现金在手上并不方便,至于投资电影,签订合同什么的,全然没有放在心上,她只放心让律师去操办好了,她关心的总归是对方收了这笔钱。</h3><h3><br></h3><h3>随后,他们便去找银行打款去了。</h3><h3><br></h3><h3>当天晚些时候,在接到Y律师打来确认款子收到没有的电话时,“省厅领导”又要求追加“办事佣金”,当然,什么事情比较大,什么先前说的10万元力度不够,什么便于提高事情成功的砝码等等理由。律师很快便把这个情况通报给了Z女士,女士根本没有提出什么反对意见,照单同意了,因为她抱定一个信念,只要能把事情办成,成本越高成功的把握就越大,能把自己的老公及时救出来,这点代价是能够承受的。于是,第二天又同律师一道去银行按同一指定账户再打了10万元款子。</h3><h3><br></h3><h3>接下来的日子便是等待,等待20万元花出去的效果,等待某个傍晚或清晨突然接到Z律师或者“省厅领导”直接传来事情办成的消息,等待与重获自由的老公团聚相守......</h3><h3><br></h3><h3>等待的日子煎熬难耐,一天天,一星期,一个月,甚至半年时间都过去了,开始时那位“省厅领导”还能接听电话,并安抚耐心等待,到后来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玩消失了,直到她老公被依法逮捕后,z 女士才彻底相信自己被骗了,同时,其老公的案子牵涉到她。</h3><h3><br></h3><h3>直至前不久,女士重新获得自由后才决定报警求助,并且嫌疑很快被抓获归案。</h3><h3><br></h3><h3>“省厅领导”何许人也?内黄县一无业游民,年近五十,年轻时曾在乡下派出所当过好些年治安员,行为不端被清退后游走社会,后注册过几家商贸公司,经销过不正规商品或三无保健品,与人合作投资电影什么的,都是空壳公司,干的多半是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当。在对其郑州某小区单元房租用的办公地,搜查出了大量的三无保健品及宣传资料,并搜出了伪装身份的警服警衔多套。嫌疑人到案后至今都未承认以虚构“省厅领导”身份骗取信任,以帮人平事的方式诈骗钱财的事实,称对方20万元系投资电影之用途,强调手头有签署合同为证,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种以转移收款方式企图洗白诈骗所得终究是徒劳的,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h3><h3><br></h3><h3>Z女士挖空心思花钱找关系,给本案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取保候审未办成,20万元也打了水漂,实在是法盲所至,是对法律以及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的不了解,进而说明,法律制度的普及并成为百姓所自觉遵从的道德风尚,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取保候审”是什么?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才够条件取保候审及如何办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刑诉法》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是有明确规定的,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天有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理解了这一措施及适用的情形,也不至于盲目上当受骗,当然,即使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规定情形之一,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也未必就逃脱了法律的追究审判。公民个体不可能对法律及其适用的相关程序详细了解,涉及此类问题最好聘请业务能力过硬责任心强的律师代理,然而,此案中的律师确实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甚至作了不好的诱导。</h3><h3></h3><h3><br></h3><h3>法律制度的健全,社会治理通过法治所释放的正能量,有赖于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勠力同心实现司法公正,普通百姓才能真正的服气,从内心敬畏法律,形成知法守法,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法制建设的步伐没有停顿过,当然,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也曾暴露过一些问题,比如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压案等等腐败现象,误导了少部分人一旦遇到涉法问题,总是习惯于花钱找关系,买平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内和全社会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尤其是惩治司法领域腐败,确保社会最后一道防线牢不可破,让普通百姓真正体会到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制度措施来确保司法机关及从业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判案,比如主审法官对案件审判负责及终身负责制,办案人员对于来自于人情关系政府部门官员字条施压等干扰办案的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案件的投诉倒查追责等等形成了一整套的预防机制,根本杜绝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可能。如果司法领域中出现的所谓“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腐败问题都解决不了,何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以,大家应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严防上当受骗,始终坚信:</h3><h3><b><font color="#b04fbb">触犯刑律法必究,法网恢恢疏不漏,歪门邪道易受骗,遵纪守法路好走。</font></b><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