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举行揭牌仪式

菊香

<h3><font color="#010101">12月29日,在无棣老城区鞭炮齐鸣,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举行隆重揭牌仪式。</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无棣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传、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欣昌、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德贤、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揭牌仪式上,张志刚同志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建设情况,杨德贤同志向来宾致辞,张代传同志做重要讲话,张代传同志和杨德贤同志共同为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揭牌。</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律师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大责任。近年来,无棣县律师队伍稳步发展,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包括律师在内的全体法律服务队伍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无棣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是无棣县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无棣县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今后将紧紧围绕无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讲政治、守纪律,依法诚信执业,严守执业底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子的职责,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无棣建设做出积极的贡尽全所之力,把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建成滨州市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无棣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据悉,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0月14日,是滨州市唯一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是滨州市成立最早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为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0年12月志城所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9年11月14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成立山东志城(无棣)律师事务所。建所38年来,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全所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志城所已发展成为滨州市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制度先进、专业化分工明确、团队资源互补、硬件设施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滨州市司法局先后授予志城所“滨州市首家文明律师事务所”、“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服务平安滨州建设先进单位”、“滨州市优秀妇女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滨州市司法局和共青团滨州市委联合授予志城所“首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志城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志城所是滨州市首家具有企业股份制改制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是滨州市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9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志城所具有破产企业案件管理人资格。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同年被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16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志城所一直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办所宗旨,始终以诚信为本、法律为天、勤勉尽责为立所之本。志城所服务于社会,感恩于社会,愿与社会各界共同搭建合作共赢平台,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法律价值。</font></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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