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九九三年,地区公安处让我到昭通市(现昭阳区)公安局协助工作,到市公安局后大部份时间都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最繁琐的就是信访工作,信访积案较多,来访人员都有着各自的问题和怨气,我经常忙于接待信访人员和处理案件的工作</h3><h3><br></h3><h3>一次,一个老妇找到我,诉说她的儿子五年前被人打伤,当年的民警调查后,由打人方赔偿700元的医药费,她不服,所赔偿的药费一分都不要,坚决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h3><h3><br></h3><h3>我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了解到,五年来,她层层上访,级级上告,一直状告了五年,上级各部门转来的告状材料堆了一尺多高。本着尽量化解上访积案的原则,决定复查这一案件。在经过重新调查取证后,这是一起因口角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双方多人参与,在一阵乱打中,老妇的儿子被打伤,但谁也说不清是被谁打的,就连老妇儿子方的人都指认不出昰谁打的,没有打伤人的证据,追究刑事责任显然是不行</h3><h3><br></h3><h3>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就只能维持原来的处理决定,当时我挺纳闷的,没有新的处理结论,老妇肯定是不服的。当我把老妇找来,把复查结果和有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向她解释说明后,竟出乎我的意料,她不但没有意见,还深怀感激的对我说:嬢嬢啊,你不知道我告了五年的状都没人理我,他们不是骂我就是撵我走,只有你这样关心我,我服了你了,700元的医药费我也不要了,你们拿去买点茶叶喝,你们太辛苦了,瞬间,她的这一举动让我感动不已,也感慨万干</h3><h3><br></h3><h3>就这样,上访了五年的信访老户终于息诉了,这件事使我深深的感受到,只要用真心去对待群众,把他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尽管有时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未曾办到,也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谅解</h3> <h3>那件事后不久,一农村打扮的中年妇女到办公室来找到我,反映说她的儿子被人打伤,长时间都未作处理,打人凶手马上就要去当兵了,我让她先回去,待我了解后再说</h3><h3><br></h3><h3>我联系到当地派出所的所长,把这事告知他,事后不久,我得知已上报了打人者的批捕材料,也就没再过问此事了。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在办公室正忙着,那个中年妇女又来了,我急于问她说:你反映的问题不是给你解决了吗?她看我忙着就说:我只说一句话就走,接着她就说:我的事已经办好了,我那么远的来就想对你说一声,谢谢!太谢谢你了!</h3><h3><br></h3><h3>这突如其来的一声谢谢让我为之感动,没想到我只是举手之劳,在我的职责范围内,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就受到一个普通百姓的如此敬重</h3> <h3>这两件事至今记意犹新,从那以后,我一改过去那种一味的把上访人员看作是刁民,糊搅蛮缠,甚至居高临下训人的态度。你只要对老百姓多一份关爱,也就多一份凝聚,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h3><h3><br></h3><h3>当今社会,真希望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能换位思考,以情执法,让老百姓有一份发自内心的感动,进而增加对党和政府的信任</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