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今天一大早,立新老师在研修群里发了热点话题,让大家讨论:“路上看到老人摔倒,你扶不扶?帮不帮?”</h3><h3>
话题源于去年发生在济南街头的一件事,小伙子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讹,说是小伙子撞倒的,当时现场有位女士为小伙子作证,是老人自己摔倒的。后来,事情又出现反转,经过公安调查取证,是小伙子骑摩托车超速,碰到了老人的自行车把,导致自行车摔倒,老人受伤。</h3><h3><br></h3><h3> 上网搜到了两则类似的消息:
</h3><h3><br></h3><h3> 南京“彭宇案” : 南京彭先生去年由于扶起一名老太太,并送到医院。但老太太却反口说是彭先生撞倒她的。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母撞倒在地,致其母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人民币45876.36元,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和解撤诉之后,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老人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h3><h3>
天津车主“许云鹤案”也曾经是轰动性的新闻。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准备左转的时候看到老太太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直接就摔倒。许先生就把车靠在边上,上前帮忙,并拨通老太儿女的电话递给老太,谁料,老太居然说被许先生撞倒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许云鹤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法院二审取据认定,老人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致,许云鹤称老人自行摔伤,其停车救助的理由不能成立。</h3><h3>
近年来,社会上的碰瓷现象引人关注,以此骗取钱财,为大众所不齿。但毕竟是个别现象,多数人是好的,现代科技的发展,监控设备无处不在,警方的多方调查认证,事实很难被隐瞒。济南街头的事件和上面两则消息,说明了真相总有大白的时候,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不会放过一个坏人。</h3><h3>
事件刚刚曝光的时候,舆论起先往往偏向车主一方,源于大家对碰瓷现象的痛恨,也有对个别老人扰民,不让人尊重的反感,因为做好事反被诬陷、被冤枉而心有余悸。 </h3><h3>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扶老携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见到摔倒的老人一定要扶。见到老人摔倒,漠然无视,有悖于大众的道德标准。换位思考一下,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家家都有老人,自己或家里的老人如果哪天摔倒了,受到无视,是不是也会为大家的冷漠而痛心呢?</h3><h3>
看到老人摔倒,肯定不能坐视不管,但怎么去帮?应该讲究一下方法,有的老人有高血压、心脏病或脑血管疾病,马上扶起,会因为突然的向上的拉拽,发生危险。应该上前询问,让老人自行站起。如果伤势比较严重,建议打110报警或打120叫救护车,让老人得到及时、专业的救护。在等待期间,守护在老人身边,提醒周边车辆躲避,以免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h3><h3><br></h3><h3>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人,更需要热心肠,主动帮助别人的人。面对老人需要帮助,伸出援手,是每个有良知的人义无反顾的责任和义务。<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