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p style="text-align: center;">守住语文味,点燃爱语情</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听王利敏老师课有感</p><p style="text-align: right;"> 新疆实验中学 白霞</p><p> 在乌鲁木齐语文统编本新教材课堂研讨活动中,有幸听了王利敏老师的一堂关于跨媒介阅读的课。</p><p> 王老师主要围绕文本与音乐跨媒介阅读与交流展开。首先,王老师由大家熟知的“经典咏流传”中的《苔》和背后的感人故事入手,让大家感知到了跨媒介阅读与交流的影响力。其次,王老师的选材非常精心,既选择了弘扬爱国主义的作品,又选择了不同风格的作家的诗歌进行对比感知。第三,王老师精心选材和知性大气地演绎,让学生在课堂中受到爱国主义的熏陶,又感受到传统经典文化的魅力。</p><p> 这节课,还让我们看到了学生的潜能,让学生发现了更好的自己。通过诗歌与乐曲的结合,学生从情感、风格各个角度,对诗与曲有了新的认识。同时在课堂上,学生用歌曲演绎自己熟知的诗文或历史人物。</p><div>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 年版)》将“跨媒介阅读与交流”作为语文必修课程之一,并以此课程贯串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个阶段,这正是顺应时代、让语文课程践行社会功能的必要之举。</div><div> 新阅读媒介包括电视、互联网、手机、电子阅读器等。“跨媒介阅读与教学”的本质,是在不同媒介平台上,实现阅读教学。因此,媒介提供的是教学平台,阅读教学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教师、学生、文本,还是教学中的三个基点。但是,新媒介的产生使得教学的对象,相较以往单一的文字,变成了多形态的“文本”,阅读教学的策略也就需要相应发生变化。这些“文本”包括: 图片类视觉“文本”、音乐类听觉“文本”、动态影像类视听“文本”等。</div><div> 而我们在教学中,不能因为新媒体的介入,使得语文课堂失去了“语文”的本色。我们需要牢记媒介是手段,不是教学的对象。阅读教学内容的选择,不能以媒介作为依据,而是要以媒介承载的“文本”为考量。“跨媒介阅读与交流”的本质是在不同媒介平台上实现阅读与交流教学,其实质是跨媒介的语文学习。课程标准中目前只提及“跨媒介阅读与交流”的教学目标、教学建议,供教师与学生运用的教材暂时还未出现,因此语文教师要学会收集整合各种可利用的教学资源。我们可以找寻教材文本与媒介文本之间的共同点,进行文本组合,例如进行“主题式组合 ”“形象式组合”“手法式组合”“风格式组合”等。</div><div> 同时,我们可以借助新媒介,更好地体现“语文性”。例如借助影像教学时,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创作剧本,演绎剧本。我们该在“镜头前如何表达自己” “镜头言说与文字言说的不同”,我们能否 “尝试运用镜头说话”等。 </div><div> 这是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在“跨媒介阅读与交流”的教学中,教师不可以低估学生的知识容量和学习创造力。他们应该是是知识的学习者和建构者。而教师要尽量不要以自己的个人喜好,来决定“媒介”的取舍。而要通过各种“媒介”,调动有各个方面特长的学生。</div><div> 学生学无止境,教师更要想在前面,学在前面,在课堂教学中走在后面,陪同学生。</div><p style="text-align: left;"> </p></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