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幼儿园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信封信

寒笑

尊敬家长朋友:<br>&nbsp; &nbsp; 你们好!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我县森林防火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2020年1月15日—4月15日。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我园特发出致全体幼儿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nbsp; &nbsp; &nbsp;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br>&nbsp; &nbsp; 森林防火要做到五不准:<br>&nbsp; &nbsp; 1.不准携带火源进入林区;<br>&nbsp; &nbsp; 2.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br>&nbsp; &nbsp; 3.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br>&nbsp; &nbsp; 4.不准在林区抽烟;<br>&nbsp; &nbsp; 5.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br>&nbsp; &nbsp;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nbsp; &nbsp; &nbsp;二、严禁孩子携带火种,严禁孩子玩火。<br><br>&nbsp; &nbsp; 对重要时段(如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nbsp; &nbsp; 三、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孩子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nbsp; &nbsp; 四、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bsp; &nbsp; 五、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2119、110、119),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nbsp; &nbsp;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请家长朋友协助幼儿园继续做好幼儿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幼儿引发火灾事故。与此同时,还应提醒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nbsp;富源县幼儿园</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12月20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