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河南省实验幼儿园托班组师德建设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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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明确教师行为准则,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觉悟,教育部于2018年11月8日颁布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此思想作为开展开展教育活动的准则。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在托班教研室召开了河南省实验幼儿园师德建设专题学习活动,全体托班组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h3> <h3>  本次学习活动由托班保教主任张婷婷同志主持,张主任传达文件精神,她指出我们应该时刻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争做“四有”好老师。不断鞭策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确保在教育活动及其他场合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不作出任何损害教师以及党组织形象的行为,以及党组织形象的行为。</h3> <h3>  老师们认真学习文件,深刻理解作为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严于律己,明确负面禁止,恪守底线要求,时刻进行自我反省与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符合准则要求的教育工作者,并努力维护教师职业形象与尊严。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与孩子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尊重孩子的人格,正确处理与家长之间的关系。</h3> <h3>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是孩子人生的起点的引导者,我们更应该珍惜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严格要求自己,引导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努力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做一个在教师队伍中闪光的幼儿教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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