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3>在这个意义重大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全国宪法宣传日我们班召开了“宪法教育”的主题班会</h3></br><h3>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h3></br></h3></br>
<h3><h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其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的最高法律依据。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方法、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h3></br></h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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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h3>宪法的特征是:1.规范的根本性2.规范的最高性3.规定的严格性4.规范的广泛性</h3></br><h3>宪法的六大原则是:1.党的领导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主权原则4.基本人权原则5.权力制约原则6.法治原则。</h3></br></h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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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h3>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结合学生实际,使学生做到心中有宪法。</h3></br></h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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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h3>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h3></br><h3>法治原则、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规范行为,是对人治的否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h3></br></h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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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h3>人权保障原则</h3></br><h3>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2004年,我国宪法还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障更加重视。</h3></br></h3></br>
<h3> <h3>责编:刘丹丹</h3><h3>撰稿:雷万福</h3><h3>摄影:雷万福</h3><h3>学校电话:0971-4692122</h3><h3>招生电话:0971-2230389</h3><h3>电大招生:0971-2230911</h3><h3>地址:西宁甘河工业职业技术学校。</h3><h3>邮编:811601</h3><h3>传真:0971-4692122</h3><h3>网址:http://www.xnshzzx.com.cn</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