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义龙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纪实

义龙中学德育处

<h3> 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关注,我校处于城市中心,出门就是马路,为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教育。</h3> <h3>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知识宣传</h3> <h3>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h3> <h3>  不仅我校,市区教育局、公安局也非常重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h3> <h3> 请家长认真阅读《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ed2308">【转发】海口市教育局&nbsp;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font></b></h1><h3></h3> <h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h3><h3> 您好!孩子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交通安全无小事,每天,全市接近40万的孩子通过各种交通工具或步行往返在上下学的路上,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压力和不确定性。近年来,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上逆行、骑S形、急速拐弯、竞速飙车等不文明或违法现象日益增多,既危及了自身安全,同时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h3><h3> 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为了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平安出行,请您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出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带头并督促孩子做到以下几点:</h3><h3>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h3><h3> </h3><h3>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鼓励孩子争当文明小市民。</h3><h3> </h3><h3>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准驾驶机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h3><h3></h3> <h3> 四、教育孩子骑行自行车、驾驶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超速行车、抛物击车。</h3><h3> 五、“安全头盔、生命头盔”,骑车必须佩戴头盔,尽量靠右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双手离把,骑车不走S形、不急速拐弯、不要互相竞速飙车、扶身并行。</h3><h3> 六、教育孩子骑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不戴耳塞听音乐,不打手机,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h3> <h3>  七、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h3><h3>  八、请购买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h3><h3>“浇好安全树,方开幸福花”,我们期待您的支持与配合,相信在您的支持和配合下,您的孩子一定能“开开心心上学去,平平安安把家还”,更加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h3><h3>&nbsp;</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2019年12月16日</h3> <h3>  <b><font color="#167efb">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孩子的幸福,请您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一次示范,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共同行动,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font></b><br></h3><h3><b><font color="#167efb"> ——义龙中学德育处寄语</font></b></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