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先行,守护稚嫩童年——记•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进校宪法宣传活动

童念

<h3>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成人应当结合生活实际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且教给幼儿简单的自救和求救方法。</h3><h3>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的成长离不开成人的精心照顾和教育引导,但正如蒙台梭利所说,没有人能代替孩子的成长,过度的保护和包办替代阻碍了幼儿的自我建构和全面发展。为进一步培养和发展幼儿的安全意识,丰富自我保护经验,初步了解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邀请了月牙塘派出所副所长、我园法治副校长杨金伟警官就“防拐骗”这一主题与小朋友们进行分享、交流,警察叔叔进幼儿园、进课堂,以最符合孩子思维特征,最能激起幼儿生活经验的直观生动的形式展开。</h3> <h3>  小班幼儿</h3><h3> 杨警官:宝贝们你们知道自己是哪个幼儿园的吗?</h3><h3> 小朋友:月牙塘幼儿园。我们是小一班的。</h3><h3> 杨警官:宝贝们是昆明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小班的小朋友,你们知道什么样的人算是坏人吗?我们能不能和陌生人走呢?</h3><h3> 小朋友:是大灰狼那样的。不能不能,大灰狼会把你带走的。</h3><h3> 杨警官:如果小朋友遇到危险怎么办呢?</h3><h3> 小朋友:打110。找警察叔叔帮忙。</h3><h3><br></h3> <h3>  小班幼儿对于陌生人的概念,好坏的分辨与其生活经验紧密结合,而抵制来自陌生人的诱惑需要极强的意志力配合,这对小班孩子来说有些困难。如果陌生人手里拿着好玩的玩具、美味的糖果,我们可以跟着他走吗?杨警官用贴合生动的、故事化语言引导幼儿不能独自跟陌生人交谈、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h3> <h3>  “哇,是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好”“我以后也要像警察叔叔一样抓坏人”</h3><h3> 杨警官来到小班教室,与小朋友们亲切交谈和互动,再次提醒宝贝们要时刻与家人、老师待在一起,不能私自离开或跟随陌生人走。</h3> <h3>  中大班幼儿</h3><h3> 由于中大班的幼儿在语言能力、思维能力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也有了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杨警官就一些具体的求助方法与幼儿进行了分享交流。比如:记住城市,小区,门牌号;记住父母的名字、电话;知道常用的紧急求助电话,急救120,求助110,火警119。</h3> <h3>  安全知识记心间,安全教育不松懈,快乐成长有保障。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是老师和家长的共同职责,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发展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防拐骗现象。</h3> <h3>  防拐骗小贴士:</h3>

幼儿

陌生人

小朋友

警官

小班

幼儿园

自我

叔叔

警察

拐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