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left;"><font color="#010101"> 12月的小溪惠风和畅,暖意融融。今天—2019 年12月12日下午我们小溪初中迎来了三位贵宾:于都县关工委易淑芳副主任、于都县原司法局谢禄生局长和于都县教育局易建强主任。他们为小溪学子带来了一场精神的盛宴—“腾飞中国,辉煌70年”主题教育宣讲活动。</font></h3> <h3> 校园教师周转房旁金黄的银杏叶或悬于枝头,或缓缓落下,安静地记录着小溪师生与贵宾的故事……</h3> <h3> 我校领导非常重视这次活动,拉好横幅、音响设备调式,一切准备就绪。同学们在班主任的引领下带好笔和笔记本毕恭毕敬坐在椅子上等待神秘嘉宾的到来。“哇!他们来了”同学们眼睛齐刷刷的看着主席台,心情异常激动。会议由我校笑容可掬的张武洪副校长主持,首先向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揭开了嘉宾的神秘面纱。</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会议第二议程 </b></h1><h3>接下来由易淑芳副主任做动员讲话,易主任字正腔圆、字字珠玑。她向大家陈述了此次活动的目的: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东风,举国上下、普天同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要组织有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易主任情真意切的告诉孩子们:法就在我们身边,了解法律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门必修课,用法律保护自己,长大后为实现中国梦增砖添瓦。</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会议第三议程</b></h1><h3>易主任的心灵浸润引起了孩子们的共鸣,同学们若有所思、点头会意。宣讲活动继续推进,关工委“五老”宣讲团成员—县原司法局谢局长开始发言,谢局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论述:1、明白法律是什么?2、了解法律与我们的关系。3、告诉大家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h3> <h3>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不仅规定了我们的权利,也规定了我们的义务。”谢局娓娓道来,同学们似懂非懂。</h3> <h3> 谢局为了更形象化的向学生传达法律法规知识,具体介绍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如受教育权、姓名权、肖像权,维护祖国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等。和蔼可人的局长还提到了“义务杀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这三种罪的异同点,时刻警醒同学们遵法守法,遵守规矩,不逾矩。</h3> <h3> “法律由国家制定,校规由各校校委会制定”谢局从法律过渡到校纪校规,从“法就在我们身边”讲起,结合身边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形象地向同学们传达了我们不应该触犯刑法,如:抢劫、偷窃、暴打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遭遇工伤时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h3> <h3> 台上的领导们忘我地发光发热,台下的孩子们默默地奋笔疾书。不让一点儿“光芒”溜走。群蚁排衙的笔记见证了孩子们静心、用心、全身心投入的聆听。</h3> <h3> 会议很快落下了帷幕,领导们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在校尊师重教、在家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在中国共产党这束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这是一次心与心的交流,孩子们沉浸其中、意犹未尽,“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我们年轻下一代的”这句话响彻耳畔。</h3> <h3> 小溪初中在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的道路上从未停止过脚步 ,定期举行法治宣传活动、悬挂“扫黑除恶”主题横幅等,积极向学生传播正能量。学校不仅是育人筑材的圣地,也是一个平安和谐的大家庭。 </h3> <h3> 感谢县领导组织的这次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创造新经验。衷心的期望法律之花不仅要盛开在校园这片沃土上,更要根植于每个人的心里。就像《大道之行也》文章描述的一样:“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大家其乐融融,妙不可言,令人心驰神往!</h3> <h1>图片:郭小军 </h1><h1>文字编辑:张艳芳</h1><h1>审稿:段熹昱</h1><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