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进校园,安全促成长——大巫岚小学开展小学生法制防性侵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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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同时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性侵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防止性侵害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于2019年12月10日上午,青龙县大巫岚中心小学校级领导积极响应上级下发的文件部署,深入贯彻执行一号检察建议,专门召开全体班主任工作例会。<br>会上校领导强调遵守宪法规定,提高宪法意识,重点对中央一号检察建议文件进行了解读,同时强调防性侵教育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安排要求全体班主任在各个班级开展以“法制进校园,安全促成长”为主题的防性侵法制安全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学生意识到如何保护自己,防止性侵害,健康快乐成长。</h3> <h3>  童年,应该是色彩斑斓的记忆,应该是歌声与欢笑的陪伴,应该是清澈的眼眸和纯真的笑脸,应该是孩子们安心的成长和大人们全心的守护。然而,有一种痛苦,犹如掉进深渊般绝望。“性侵”,多么可怕的字眼儿,会让遭遇过的孩子,一脚踏入黑暗。性侵离孩子们有多近?一次遭遇对他们一生的影响有多大?孩子们应该如何预防?12月10日下午全体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时间对学生开展了防性侵的法制安全教育班会活动。</h3> <h3>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br>“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h3> <h3>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对侵害儿童的性行为,提出了保护性的措施,对于不法侵害人严肃追责。 <br>对于我们青少年,更要响应国家号召,不能坐以待毙,加强自我保护,了解一些关于性侵害的相关知识:</h3> <h3>班主任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什么是性侵害行为、如何遵守国家法律等,与学生们进行问答等形式,用生动的案例让学生们意识到保护自己,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未成年人防性侵的危害,切实起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作用。</h3> <h3>班主任教育学生,针对学生遇到性侵时该如何应对,提出两种解决措施:一种是周围人多可求助时,要坚定大声拒绝并求助;一种是和坏人独处无法求助时,要想办法安全逃脱,生命安全第一位。<br><br>一旦发生性侵事件,“要把经过告诉信任的人并报警,不要急于洗澡洗衣物,及时让家长带去医院检查。”班主任还特别强调,“坏人,特别是身边熟悉的人,可能会用恐吓、威胁的手段让我们保守秘密,但我们不保守坏人的秘密。”</h3> <h3>“如果真的遭到了侵害,该做些什么呢?”首先“他人不必要却有意识地碰触你的隐私部位,受他人指使碰触对方的隐私部位,以及让你看身体裸露的图片、影像视频”都属于性侵害。班主任还特别强调,陌生人可能对你进行性侵害,熟人、老师和亲人也有可能侵害你。<br>针对如何防范性侵害,班主任教育学生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不要去不熟悉的地方玩;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要随便搭乘陌生人的车”等自我保护常识。<br>        </h3> <h3> 一个个图片和场景的模拟,让孩子们轻易的分辨出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小朋友该如何防范,如果遭到了侵害,该做些什么。</h3> <h3>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述,让孩子们听的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互动,相信这堂课的内容会深深的印在孩子们的心里,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h3> <h3>法制安全主题班会结束,全校师生反响热情高涨,通过手抄报、防性侵教育反思稿件等多种形式展示评比,将所学所得尽情抒发,将法制精神深入贯彻于心中,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h3> <h3>本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的认可,增强孩子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防范的能力,让孩子在社会的关爱下,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不少家长表示不能随时保护孩子,法律也只能是事后追惩,因此让孩子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才是避免遭受侵害的最有效办法。<br><br>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了解了法制内容,并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知道遭遇性侵害时和性侵害后应该采取的措施,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性教育知识。</h3> <h3>本次“法制进校园,安全促成长”教育活动,既丰富了法治教育渠道,也让学生认识到防性侵害的意识,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对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后学校将继续做好贯彻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幸福成长保驾护航。<br> </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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