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第三实验小学新时代文明实践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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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h3><h1> 为了促进精神文明法治化、常态化建设,提升全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法工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起草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经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等环节,制定了《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校积极响应市文明办、县教体局的号召,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家校交流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h1> 形式一:国旗下讲话 <h1>  在周一的升国旗仪式上,我校主管政教的马玉兰副校长为全体师生宣读《条例》内容,引导广大师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生活新理念。<br></h1> 形式二:主题班会 <h1>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我校各位班主任也深知文明建设对学生发展的重要性,更是利用班会时间,和同学们一起再次深入学习《条例》。并让学生自主去说,哪些行为是不文明的?应该严格禁止;哪些行为是文明的?应该积极倡导。</h1> 形式三:家校交流群 <h1>  我校不仅让全校师生熟悉、掌握《条例》,还主动担当起宣传引导的大任,将《条例》转发至各班级的家校交流群,使广大学生家长也充分了解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h1> 齐抓共管显成效 <h1>  以前,学校门前的拥堵是交通的“老大难”问题。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接送孩子的家长车辆与社会车辆在学校门口扎堆,让学校周边道路成为拥堵的“重灾区”。我校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每天都由值班老师和门岗组成文明交通治理小组,对学校门前的接送车辆进行监督管理。</h1><h1> 自从开展《条例》宣传及文明交通整治以来,家长送孩子上学时,车子“即停即走”;放学时,等候车辆“整齐划一”;有效解决了学校门口车辆扎堆的现象,交通井然有序。<br></h1> <h1>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要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也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及家长的文明意识。总之《条例》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标准,对于引领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使贯彻《条例》成为一种行动自觉,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富美鹤城贡献一份力量!</h1>

文明

条例

我校

班会

宣传

车辆

学校

行为

全体师生

家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