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h3><h3>国家宪法日,是专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h3><h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h3> <h3><br></h3><h3>随着五星红旗的冉冉升起,洞河镇中心学校全体师生们庄严嘹亮的问宪法宣誓,拉开了宪法宣讲活动的帷幕。</h3> <h3><br></h3><h3>活动中洞河派出所的林浩警官告诉同学们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学习密切相关。并结合中学生的特点,他深入浅出的列举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针对手段多样的电信诈骗,他强调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及隐私,不轻信网络返利等信息。同时他还强调了冬季安全,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无不警示着我们每个人,务必努力提高法律安全常识,拒绝贪婪虚荣,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生财产安全!</h3> <h3><br></h3><h3>接下来洞河镇司法所的杨所长,也列举了身边诸多真实的案例:因网络诋毁诽谤他人、转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遭行政处罚的;因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直接影响子女升学和公务员报考;因网络随意添加微信好友被网络诈骗的系列案例。这些案例无不在告诫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每个人在享受网络自由的同时也要依法律己。在添加微信好友时需慬慎认真核实身份资料,并保存证据及时报警。并建议大家关注紫阳民警张敏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法律案例。</h3> <h3><br></h3><h3>洞河镇中心学校帅校长就“校园欺凌”做了重要宣讲。他列举了十二种校园欺凌行为,强调了情节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同学们能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学法知法,不仅要自觉守法,还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也教育学生们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正确处理好同学关系,与人为善,珍惜青春时光努力学习,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h3> <h3><br></h3><h3> 最后,洞河镇中心学校德育处薛主任结合几位领导的讲话进行了总结,嘱咐同学们不要辜负党和学校对他们的期望,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积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建设自己的家长贡献自己的力量。</h3><h3> </h3> <h3><br></h3><h3> 本次法律宣讲活动,在校园播撒下了法治精神的种子,同学们对宪法也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我校法治校园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