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认知特征主要包括:观察力、思维力和注意力三个方面。 (1)观察力<br> 教师的观察力是了解学生个性特征、发挥教育机智、因材施教的前提。因此,善于观察学生是教师教育能力结构的基本要素。<br> 教师的观察力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客观性,教师在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观察时,应尽量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学生的行为;二是敏锐性,要求教师从人们司空见惯的现象中洞察学生的思维,从转瞬即逝的变化中判断学生的情绪,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精细性,要求教师能够明察秋毫、见微知著,能从笼统的事物特征中区分细微特征,及时了解学生的变化。<br> (2)思维力<br> 教师从观察中获得的材料,必须经过思维的加工才能形成教育决策,因此思维能力是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标志。<br> 教师的思维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逻辑性,要求教师在考虑问题时要遵循严格的逻辑顺序,有充分的逻辑依据,从而得出更准确的结论,并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二是创造性,要求教师在解决问题时,能将已有的知识和信息加以发散思考,得出新知识。<br> (3)注意力<br> 注意力对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具有增强清晰度和调控的功能,可以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细致的观察,提高感受性,准确记忆,思维敏锐,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效果。<br> 教师注意力的特点集中表现在注意分配能力上。注意分配能力是指教师在同一时间内能够把自己的意识集中在主要对象,又分散注意到其他对象的能力。教学是一项复杂的活动,它要求教师拥有较强的注意分配能力。教师可以通过熟练掌握教材、充分做好课前准备、保持良好情绪以及加强注意分配练习等方法来提高注意分配能力。<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