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供热计量收费一直是困扰着我们物业管理和供、用热结算的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br>目前安装的户用热量表,存在以下问题:1、按热量单位(KW或MJ)结算,群众缺乏量的概念,不知到底是用了多少东西,一头雾水;2、热量表需电池驱动,违背了民用仪表简便、价低、耐用的原则,增加了停电不计量的故障率;民用仪表故障率一般应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即100户存在故障率的户不应该超过两户,否则将影响整个收费大局。3、热表价格较高,故障率也高,因此建设单位不愿提高建筑成本,加上问题较多,使许多单位都放弃了安装。 户用热量表图片 我们根据多年来从事供热计量的经验,开发了一种适合群众消费习惯和经济实用的带温度指示的热水表,因为我用了多少立方米的热水,容易理解和读懂数。标准要求供暖热水入户不低于40℃,是不是达到了供热基本要求,一目了然。如果供热温度达到了当地政府的基本要求,室内仍不热的话,就要查一下是否住户自身的问题,是否门窗密封不严,门窗墙体散热损失大,暖气管堵塞等? 关于供热计量收费问题,从供热是一个系统工程考虑,在采暖供热方面,应采取两步制较为合理:一部分仍按面积收费,为基本热费,郑州市为11.88元/平方米(按120天计算);一部分按实际走的表数收费。因采暖热水是循环水量,定价不宜过高。<br>按流量收费还可以杜绝偷热水的行为。<br> 此方案,从供热是一个系统工程着眼,说明了供热计量和暖气控制的基本原则,物业管理公司可推广运用,解决计量收费和管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达到合理利用能源,将有限的资源充分合理的利用起来。本来可以供一万平方米的热源,只供了八千平方米,不能再让这种浪费能源的现象再存在下去了。<br>这种带温度显示的热水表,还可用于住户生活用水的计量收费,例如洗澡水、洗碗水的计量,住户可方便的知道自己用的是多少度的热水,做到心中有数。当然洗涤用水和采暖水的定价不能一样,应高于采暖水。<br> 安装原理图 目前按面积收费的办法不符合《节约能源法》,节能法规定:能源消费不能实行包干制,按面积就是包干制! <p>这是安装在景园小区家中4年运行的情况。</p><p><br></p> 结论:收取基本费+热表流量费,是走出困境的有效方法。具体收费操作程序和如何按流量和不同面积的取值方法另文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