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事故救援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案车辆停放管理,及时高效开展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拖移等工作,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模式进行改革。11月28日,市区北环路涉案车辆停车场及事故快处服务点移交工作正式启动。支队事故救援中心副主任、支队事故科负责人李继红和金台大队大队长宋宏军分别代表支队事故救援中心和金台大队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br></h3> <h3> 支队将在11月29日、30日分别对巨福路和兴科路涉案停车场及事故快处服务点的涉案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办公设备等资产进行移交。12月1日起,“支队监管,大队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模式将全面实行。<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