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0101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组织抽调了市直学校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估组,对各旗县市区落实《方案》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 评估组通过座谈、测评、查看佐证材料、随堂听课、实地查看功能室建设及使用情况等方式对各旗县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font></h3> <h3><font color="#010101"><p>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行程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p></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