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历经的11次裁军

傲雪

<h3>中国人民解放军历经的11次裁军</h3><h3>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形势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我军从1950年至今,先后在全军范围进行了十一次规模较大的裁军。我军的历次裁军,都不是简单地减人,在裁减员额的同时,伴随着体制编制调整,人民解放军不断优化结构,由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h3><h3>第一次裁军</h3><h3>1950年初,全军总兵力高达550万,其中空军、海军和陆军特种兵部队的数量很小。此时,解放战争已接近尾声,全国形势已趋于稳定。为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决定将军队总规模压缩到400万,并进行整编,缩减陆军数额,加强空军、海军及其他兵种部队。</h3><h3>1950年5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确定分期分批复员和转业百万余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全国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实行一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的四级军区体制。到1950年底,陆军部队数量作了较大的压缩,全军精简17.1%,军兵种机关及部队有了较大发展,总兵力达61万。后来因为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精简工作未能继续进行,并且根据战争需要,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10月,总人数增加到611万,是我军历史上兵力第一高峰期。</h3><h3><br></h3><h3>1950年国庆阅兵上的骑兵分列式。</h3><h3><br></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 <h3>第二次裁军</h3><h3>1952年1月,朝鲜战场出现了有可能实现停战的有利形势,国内剿匪和镇反已获得显著成就。中央军委决定,军队继续精简整编。根据毛泽东批准的《军事整编计划》,步兵部队从258万人减为135万人,军兵种部队由61万人扩大到84万人,总部和各级机关由112万人减为38万人,院校由10.8万人扩大为12.8万人,地方部队95万人改编为公安部队,全军总定额保持在300万人左右。到1952年底,在1951年底的基础上,国防部队精简28.3%,公安部队精简31.6%,共精简18个军部、73个师,近200万人。</h3><h3>整编中,撤销了野战军和绝大部分兵团的领导机构,军、师归各大军区直接指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陆军部队建设以师为基本独立单位和保留军级指挥机构的指示精神,在整编中充实了师后勤机构。军不作一级供应环节,由各大军区直接供应到师。</h3><h3><br></h3><h3>建国初期参加西南剿匪的部队和民兵。</h3><h3></h3><h3></h3> <h3>第三次裁军</h3><h3>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为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国民经济,中央军委对军队又进行了两次精简整编。1953年7月,朝鲜战争结束。8月28日,中共中央又作出军事系统应再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提高部队质量的紧急指示。随后,全军进行了精简整编。</h3><h3>1955年与1952年相比,全军总兵力共精简23.3%。其中陆军部队精简29%,精减幅度最大。这期间,军委总部、军兵种和军区体制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总部领导机构调整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总财务部、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总军械部等八总部;全军分为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五军种;军区由四级体制改为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三级体制,并按战略方向重新划分了大军区,由建国初期的六大军区调整为十二大军区。</h3><h3><br></h3><h3>50年代我军五大军种之一的防空军高射炮兵部队。</h3><h3></h3><h3></h3><h3></h3><h3></h3> <h3>第四次裁军</h3><h3>1957年1月,中央军委根据党的“八大”会议减少军费的精神,召开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定全军总人数再裁减三分之一。到1958年底,全军成建制地集体转业或移交地方的有1个军部、46个师、30余所医院和30余所院校。全军总员额在1956年的基础上精简36%。精简最多的是步兵部队和各级机关,步兵部队精简71.2%,各级机关精简27.2%,全军总员额为237万,是截至到上世纪末新中国成立以来军队人数最少的一年,与新中国建立时相比,精简了61.2%。</h3><h3>在减少陆军的同时,也加强了海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的建设。调整后的海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的人数占全军总人数的32%。总部领导机构通过合并、撤销和降格,恢复为三总部;军兵种调整为陆、海、空三军种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通信兵、防化兵六兵种体制。</h3><h3><br></h3><h3>1958年,十万转业官兵开赴北大荒。</h3><h3></h3><h3></h3><h3></h3> <h3>第五次裁军</h3><h3>1966年以后,受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影响,军队员额继续扩大,非战斗人员大幅度增加,干部严重超编。到1971年,全军总人数与1965年相比,又增长20%多。70年代中期全军总员额超过630万,达到我军兵力新的高峰。1975年9月,中央军委批转了《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的方案》,规定全军总人数精简26.2%。</h3><h3>这次精简整编从1975年第四季度开始。陆军部队和军区机关进行了整编;步兵师整编为满员师和简编师;铁道兵地铁部队、部分工程建筑部队和县、市中队移交地方有关部门;撤销了部分空军军部、高射炮兵师、地方独立师和步兵师。到1976年,全军总人数比1975年减少13.6%。</h3><h3>1977年12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要求全军继续完成1975年规定的精简整编任务。重点精简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铁道兵和工程建筑部队不计入军队定额;适当增加了部分员额,以保证航空兵、舰艇、导弹、电子对抗等部队的发展。这次精简整编,是1975年精简整编的继续。到1978年底,全军总员额为512万,比1975年减少19%。</h3><h3><br></h3><h3>铁道兵抢修河口大桥</h3><h3></h3> <h3>第六次裁军</h3><h3>1978年底,全军总员额为512万,1979年由于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军队员额有所上升,1979年底,再次突破600万。</h3><h3>1980年3月,中央军委常委扩大会议作出决定,军队进行精简整编,重点减少步兵员额,加大技术兵种的比例,以提高部队的防空、反坦克火力和机动能力。大力精减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部分部队实行简编。</h3><h3>1980年8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简整编的方案》。《方案》规定:陆军军、师加大特种兵比例,增强防空、反坦克火力和突击力,提高机动能力;将部分野战师由满员师改为简编师;精简沿海守备部队;撤销省军区独立师;将部分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h3><h3>全军从1980年第4季度开始精简整编,到1981年,整编任务基本完成。全军总员额由1980年的602万减少到530万。</h3><h3>防空导弹和高射炮阵地</h3><h3></h3><h3></h3><h3></h3><h3></h3> <h3>第七次裁军</h3><h3>1982年9月16日,中央军委下达《关于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决定从当年9月起军队进一步进行精简整编。</h3><h3>一是将军委直属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领导机关缩编降格为总参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领导机关也由军级降为师级,军区机关人员减少四分之一。</h3><h3>二是撤销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两个兵种番号,共51万人的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到铁道部和相应国家各部委或所在地方,部分部队成建制转到武警部队。</h3><h3>1983年7月1日,基建工程兵北京指挥部三万官兵集体脱下戎装,组建成北京城建集团。</h3><h3>三是增加了战斗部队员额,削减了勤务保障部队和工程部队员额,全军战斗部队上升了3.2个百分点,保障部队则下降了4.5个百分点。</h3><h3>四是将坦克师和大部分炮兵师划归陆军军建制,提高了陆军编成合成水平。1983年12月,在华北某军开始组建装备步兵战车和装甲输送车的机械化步兵师,这是我军从摩托化向机械化转变的开端。</h3><h3>五是沿海守备部队压缩机构,实行简编;撤销省军区的地方部队;部分边防部队移交公安部门。</h3><h3>到1984年,完成了整编任务。全军总员额从530万减到430万。</h3><h3></h3><h3></h3> <h3>第八次裁军</h3><h3>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军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从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转变到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上来。1985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这次大裁军意义重大,除了裁减员额100万,有以下特点:</h3><h3>一是精简机关。三总部和各大军区机关都在原定额的基础上精简了近一半,海军、空军、二炮和国防科工委机关也作了较大的精简。</h3><h3>二是调整军区。将11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7个大军区,裁减了4个大军区机关和几百个内设机构与几千名机关干部。调整后的军区,战区范围扩大,兵源充足,物质资源雄厚,战役纵深加大,从而提高了大军区的独立作战能力,在重要战略方向均可独当一面。</h3><h3>三是陆军军改编成集团军。集团军编成内的各兵种的火力、突击力和机动作战能力都大大超过了原陆军军,并淘汰了骡马,实现了摩托化和半机械化。合成集团军的编组,是我军建设现代化合成军队道路上的重要一步。</h3><h3>四是调整陆军兵种结构。陆军的专业兵种数量第一次超过了步兵,炮兵成为陆军中的第一兵种,装甲兵成为陆军的主要突击力量,陆军航空兵、陆军防空导弹部队、电子对抗部队等一大批新的兵种纷纷诞生。</h3><h3>到1987年,全军总员额由423.8万减少到323.5万。</h3><h3><br></h3><h3>中国陆军航空兵部队</h3><h3></h3><h3></h3> <h3>第九次裁军</h3><h3>为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1997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在80年代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的基础上,三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h3><h3>一是压缩规模,完成裁减军队员额任务。通过压缩陆军部队规模、调整海空军部队编组、撤销部分装备老旧的部队、撤并军以上机关内设机构等,裁减编制员额50万。</h3><h3>二是精简机构,精干军以上领导机关。军以上机关通过调整职能、撤并部门,减少了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后,全军军以上机关共减少1500余个机关部门。</h3><h3>三是调整编组,优化部队编成结构。陆军野战部队撤销部分集团军军部和师、团,解散了大部分守备部队,部分集团军的建制师划归武警部队。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的部队通过淘汰落后装备、调整编组,撤并了一些建制单位。</h3><h3>四是改革体制,进一步理顺关系。成立总装备部,调整武器装备管理体制,实现了全军主要武器装备的集中统管;调整后勤保障体制,军区后勤部改为联勤部,在战区一级正式启动区域保障与建制保障相结合、统供保障与专供保障相结合的联勤保障体制。</h3><h3>经过3年的落实,全军共裁减编制员额50万。其中陆军精简18.6%,海军精简11.4%,空军精简12.6%,第二炮兵精简2.9%。裁军后,全军编制人数保持在250万以内。</h3><h3><br></h3><h3>三军联勤演习</h3><h3></h3><h3></h3> <h3>第十次裁军</h3><h3>2003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在“九五”期间裁减军队员额50万的基础上,2005年前再裁减员额20万。这次裁军的特点:</h3><h3>一是重点压缩陆军规模。陆军作战部队撤销部分集团军及师、团,共减少编制员额13万余人;军区机关和直属单位、省军区系统,裁减6万余人。</h3><h3>二是精简机关、直属单位和院校。团以上机关部门共减少3000余个,团以上机关直属单位减少400余个。全军共减少院校15所、训练机构31个。</h3><h3>三是优化军兵种内部编成。陆军增加实行军-旅-营体制集团军的数量,组建了一批高新技术装备部队;海军撤销了航空兵机关和部分舰艇大队,基地改编为保障基地,组建了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水面舰艇部队;空军撤销了军机关和部分航空兵师、团、场站,实行区域性指挥;第二炮兵撤销、合并部分建制单位,优化了作战部队编成。</h3><h3>中国海军水面舰艇部队</h3><h3>四是调整官兵比例。全军共精简干部17万人;减少军职以上领导干部岗位150余个;近7万干部岗位改由士官担任;2万余个文职干部岗位改为非现役的文职人员岗位。</h3><h3>2005年底,完成裁军20万任务,军队规模保持230万人。</h3><h3></h3> <h3>第十一次裁军</h3><h3>2015年9月3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习主席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h3><h3>2015年底中国军队开始了新一轮军改和裁军。这次军改主要是军委总部体制调整为军委多部门制,由原来的4总部改为15个职能部门;重新调整划设战区,将七大军区调整为五大战区;成立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调整优化军队结构,作战部队减少层次结构,旅-营体制成为作战基本模块,进一步充实军种作战力量。</h3><h3>这次裁军重点是压减老旧装备部队,精简机关和非战斗机构人员,陆军18个集团军调整为13个,海军、空军和火箭军占全军比例进一步提高。经过这次改革,人民解放军的总员额将保持在200万人左右,这个数字,是建国以来军队员额最低点。</h3><h3>新一轮军改中火箭军正式成为军种</h3><h3>新一轮军改,建立了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实现了人民军队组织形态的整体性重塑。人民解放军朝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机构精干、指挥灵便、战斗力强的目标不断迈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