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浓语拙 日引月长——毕业三十年忆华政

张友明律师•刑辩演武堂

<h3> 华政八五零三班</h3><h3><br></h3><h3> 张友明</h3><h3> ————</h3> <h3>说起来,我与华政,一开始并非佳缘,而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愈走愈近、愈别愈即的。这犹如遇见一位女子,初时或因种种原因,并无心动,甚或相拒,颇无怜香惜玉之念,然经过三十多年的断续相处和渐次回味,如今竟然有了啜苦咽甘的感觉。一如秋夜赏月,薄暮晦而夤夜朗,如今倒是无比真切深沉了。</h3> <h3>我知道这怪不得华政,所有的原由,其实都在我自个儿身上。</h3> <h3>我实在无法想象,1985年的夏秋之交,因为家庭贫困的原因,当我因为看到华政的招生广告上学生们都穿着统一的制服而毫不犹豫填报的那个志愿,后来竟基本决定了我人生的剧本——无论剧情是平淡还是曲折,是精彩还是索然,是痛苦还是欢愉,总之大体的故事梗概,彼时似乎就该有了样貌了。</h3> <h3>1985年秋天,位于万航渡路的华政园,与今天我们看到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一样的梧桐如盖,一样的青砖红廊。对我来说,虽然第一次进城就来到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但在当年臭气熏天的苏州河边,来自落后山区、穿着解放鞋、屁股上打着两块大补丁的我,在自惭形秽的同时,内心倒是颇为失望的;更为失望的是,那些在招生广告上统一的制服,其实不是免费发放的。</h3> <h3>就我而言,是学法律还是学别的什么,自己当时其实是一头雾水。心想只要能毕业,分配后可以拿工资,就可以不再让父母卖掉家里最值钱的稻谷和油菜籽供我读书,这足够了。可是,尽管此前为了哥哥上大学妹妹放弃了求学、现在为了我上大学弟弟也放弃了就读,但是父母当时还是因劳累过度、营养不良倒床了。因此在1986年的暑假快到时,当我因为没钱买车票回家而写信让父母寄点钱给我、后又收到父母央人写来的回信时,我就被告知,因为父母病卧在床,我的书,读不下去了。</h3> <h3>我至今依然记得老班主任邹绍文老师在他的办公室,手上拿着我的休学报告,操着安庆口音劝我,“绝对不能休学,因为像你我老家那样的地方,一旦休学回家,就不会再有机会回到华政的”。是他给了我十元钱做路费,让我一定想办法,暑假去沿海地区去打工。我更忘不掉同班同学徐建民在得知我的情况后,慨然允诺暑假带我去他家乡浙江慈溪打工的热情邀请。正是他的热心帮助,以及后来在他家乡得到他的亲友们的无私给予,才让我在后来大学的每一个寒暑假,都有了可以打工的机会。也正是在那一次次从打工到校园、从校园到打工的循环往复的寒暑假里,让我不仅一次次感受到了人间无私的大爱,经历了一次次生死的考验,同时也让我慢慢懂得了爱与坚强对人生具有的非凡意义。</h3> <h3>三十多年过去了,往日里的校园生活,虽然说起来似乎历历在目,但细究下去却又隐现不明。因为没有学过拼音,我记得我背了半年的新华字典,才克服了在食堂打饭时“指菜摇头”的尴尬;因为经济困难,那件老姨父送给我哥哥穿着上完大学的黄军装,又伴着我在华政度过了几年时光;因为来自农村,课外知识的极度贫乏,华政四年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图书馆,犹记得复旦大学中文系和华师大历史地理系的教材,实际上远胜我对法学书籍和期刊的热爱;因为自惭而导致言行上的自闭,课余时间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仰躺在中山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在家乡也能看到的天上的星星和四季轮回的叶落花开,以至于班上有同学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说过我是一个“不可理解的人”;又为了从节食的女同学那里换来多余的饭票,我一个冬天跑出来的“红白牌子”,是一般同学两倍还多;也为了节省辛苦打工赚来的费用,我不仅未曾参加过一次班级的春游,甚至还曾逃过坐车去外滩的公交车票,甚至也曾无数次从外滩走回校园。直到毕业,大上海的那么多区县,很多都未曾涉足;至于有些同学们观影、游园、笙歌、恋爱等等,即便在樱花盛开的时节或有萌动,也只能或诉诸文字、或和鸟而鸣了……可以说,我的华政四年,与其说是在学习法律,不如说我一直是在补课,弥补那些与来自城镇、特别是大城市的同学们在高中阶段早就耳熟能详的课外知识课和社会认知课。对于法律的学习,则完全是为了完成毕业。直到四年后毕业离校,扪心自问,对于法律的知识,或许有一知半解;但对于法律的认知,实际上似是而非。</h3> <h3>好在华政的老师,不仅仅是在教书,更是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彼时国家的立法,尚在草创,除了根本大法和几门基本法,很多部门法,当时尚未颁布。所谓课堂的教与学,多是老师在讲理论,学生在记笔记;学习的目的,多数是为了考试过关。就我来说,对于法理、宪法、行政法、中外法制史、政治经济学等,只能靠死记硬背;对于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中外合资合作法等,我基本上是听得云里雾里;好在刑法、刑诉法、民法(通则)、民诉法、婚姻法等课程本身比较具体,因此我尚能懂得大概,也算是学得最为扎实的课程——我特别佩服的是,多数老师都能够在课堂上脱口而出说出具体法律条文及其序号;当时由于学校的专业课程不足,像逻辑学、社会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古文学、中外思想史等等,也是要学的主要课程——不知为何,我对这些课的兴趣,反而远远胜过很多法律专业课程。至今,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我,依然颇为得意的觉得,华政开设的这些课程,对于我后来专业成长上的滋润,不亚于当时刑法学课堂本身对我的帮助。当然,最为骄傲和自豪的是,当年那些为我们本科生教学的老师,后来很快就是大名鼎鼎的硕导、博导。有些老师,当时已经是全国知名的法学大家——这对后我进入华政的学弟学妹来说,除了读硕、读博,就没有我们那个时候幸运了。只是可惜我的智力有限,学到太少。好在深入宝山,我毕竟没有空手归来,老师们在教学中传授给我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思路和方法,特别是他们对法治的情怀和信仰,成了日后我汲之不竭的源泉。</h3> <h3>对于像我这样当初来自落后山乡、学业基础极为薄弱、内心情感极为脆弱的学生来说,由于不可能有能力、有胆量向老师不断问学求教,因此能够被老师们拉扯着毕业,已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在这四年里在此认识一大群优秀的同龄人,也因为有这些同学、学长、学弟们在专业上、情智上的提携和帮助,才有了今天尚能在法律场上不断打拼的自己。也正是基于有着苏州河畔枕涛习法的共同生活,三十多年来,无论他们后来是天各一方还是时聚时散,无论他们是成为法学大家还是行业翘楚,无论他们是身居高位还是甘为平民,无论他们是身家亿万还是乐于清贫,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笔笔人生极为珍贵不换的财富,也是一种精神的支撑力量,当然还可以是彼此生活和情感中的诉听者和守望者——我想,还有什么比这四年华政生活更值得珍存又值得炫耀的经历呢!</h3> <h3>1989年是不平凡的,无论是对于这个国家还是对我们这一届毕业生来说,都是值得被永远被记住的一年。挥手自兹去,转眼三十秋。三十年来,无论我是做警察,还是后来做记者、编辑,抑或是现在在做着一枚普通的刑事律师,我都会常常想起1985年夏秋之交高考之后填报志愿时的那种不经意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对自己人生之路安排中的冥冥定数。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当时华政招生广告上的制服,我可能不会填报华政;如果不是因为就读华政,我可能就不会在决定休学时获得老师的挽留和同学的帮助;如果不是因为最后的坚持,我就不会在华政园中恶补到那些丰富的知识和人生的营养;如果不是因为这四年在华政的相关知识系统学习和师生、同学之情的深深滋润,我就不会有后来先从事警察,后从事记者的可能;如果不是因为上面的一系列的“如果”,我就不可能现在选择将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终生追求的职业。</h3> <h3>写到这里,我感到自己的胸中有着化不开的浓情,犹如浓酽的蜂蜜,将自己严严地裹住。但是我却没有能力用语言表达此时之万一。情到深处,反而只能用更为平实清淡的文字,去诉说自己思华政、敬老师、爱同学的拳拳之心,眷眷之情。当年看起来像后来网络中人所说的“来华政打酱油”的我,却随着时光的流逝,对这段岁月的感念,反而日渐增长。情浓语拙,日引月长,或许正是可以用来表达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我的状态的最好的言语了。</h3> <h3>有打油诗《七律•华政缘》为证——</h3><h3><br></h3><h3>莫笑青衿影,年来过卅洲。</h3><h3>游庠缚是放,泛海纵犹囚。</h3><h3>有志声名副,无心乐趣酬。</h3><h3>钟闻韬奋里,雁过乐金秋。</h3> <h3>——2019年10月10日于半半斋</h3><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