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观念,强化爱国主义教育,2019年营业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旗宣传教育活动。</h3><h3> 2019年6月份,营业部组织部门人员开展了“我与国旗合影”活动。此后陆续在部门微信群中宣传了国旗基本知识。</h3><h3> </h3><h3><br></h3> <h3> 2019年11月15日,組织部门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讲解了国旗内涵、国旗制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行为等相关知识,同时讲述了关于国旗的感人故事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侮辱国旗案例。</h3> <h3> 营业部负责人要求所有人员要将爱护国旗、维护国家尊严落实到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护旗手,对发现焚烧、毁损和玷汚国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同时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在家中悬挂国旗。大家纷纷表示,国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一定会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维护国家尊严。</h3> <h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h3> <h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来自浙江瑞安。</h3> <h3>1949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 下午3时,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这时,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缓步向前,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那一刻,欢呼响彻整个广场,喜悦弥漫整个天空。随着毛泽东按下电钮,新中国第一面五星红旗在《义勇军进行曲》的激昂旋律中高高升起。</h3> <h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h3><h3>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h3><h3>制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h3><h3>制法目的:维护国旗的尊严,发扬爱国精神</h3><h3>通过时间:1990年6月28日</h3><h3>通过机构: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h3><h3>施行时间:1990年10月1日</h3> <h3>侮辱国旗案例!</h3> <h3>关于红旗的感人故事!</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