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来了一群特殊的学生

快乐小鱼儿

<h3>  11月12日下午,衢州市实验幼儿园二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一百多位特殊的“学生”正聚精会神着看着画面,随着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镜头,不时发出怜惜声……</h3><h5></h5><h3></h3> <h3>  原来是为进一步强化长辈家长道路交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衢州市实验幼儿园邀请了衢州市局交通警察支队柯城支队的何思煜警官为园内骑电动车接送幼儿的长辈们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h3><h5></h5><h3></h3> <h3>  何警官首先从涉及电瓶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讲起,通过一幕幕真实惨痛的交通事故画面,告诉爷爷奶奶们切实重视交通安全,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扎根于思想意识中,安全行车,防范于未然。</h3><h5></h5><h3></h3> <h3>  随后,何警官讲解了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提醒长辈们在接送孩子时要做到以下几点:</h3><h1></h1><h5></h5><h3></h3> <h5></h5><h3><ol><li>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儿童需佩戴儿童头盔。</li></ol>2.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个12周岁以下儿童。<br>3.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br>4.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逆向行驶。<br>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闯红灯。</h3><h3></h3> <h3>  接着,何警官用图文结合的方式给大家讲解了常见的几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h3><h3>1.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br>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br>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h3><h3>4.驾驶安装遮阳、遮雨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电动自行车。<br>5.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12周岁以上)</h3><h5></h5><h5></h5><h3></h3> <h3>  何警官一并详细阐述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提醒长辈们要遵守法律法规、明白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h3><h5></h5><h3></h3> <h3>  最后,何警官还介绍了有关乘车安全和步行安全的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等安全出行行为。</h3><h5></h5><h3></h3> <h3>  活动结束后,参加讲座的长辈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印象深刻,一定把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记在心中,自觉佩戴头盔,确保安全行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h3><h5></h5><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