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禹治洪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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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禹治洪,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经济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宪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1960年4月生,吉林梨树人,法学硕士,高级律师。1995年10月任公主岭市副市长,2003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2006年7月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委专家讲师团成员,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负责人。先后被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p><p>禹治洪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后,长期分管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监督、法学教育、法制建设等工作,始终致力于在分管工作领域,通过创新和实践推动法学研究工作。一是在律师中创新开展“同心”实践活动,推动律师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仅2014年就为全省重点企业开展法律体检2700余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1.8亿元,省司法厅因此受到中央统战部的表彰,获得“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二是创新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全国率先成立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律师参与化解和处理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达500余件,近8000名上访群众的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或解决,这项工作也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表扬,并决定在吉林省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经验。三是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省内首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并将研究工作争取列入了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作为课题组长,带领团队完成了课题研究工作,因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吉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列入吉林省“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是全国首家将其列入专项规划的省份。</p><p>作为省委专家讲师团成员,把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法治理念作为法学研究、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全力投入到宣传贯彻中来,先后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等20多个市(州)、县(市、区)的理论中心组,为省工商局、商务厅等10余省直部门,为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7所大学,为省内各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欧美同学会及海外归国留学生,以及在“长白山讲坛”为社会广大群众等开展百余场次宣讲活动。在《中国政协报》、《中国司法》、《吉林日报》、《新长征》等报刊杂志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拓宽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p><p>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负责人,始终坚持把法学研究成果应用到具体实践中,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6.03德惠火灾事故、7.01集安重大交通事故等事件中,全程参与事故处理,为事故处置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重要法律支撑,省委、省政府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p><p>禹治洪,男,汉族,1960年4月生,吉林梨树人。无党派代表人士,1981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p><p>现任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吉林省政府参事。</p> <h3>国家一级摄影师--金龙飞独家摄影报道</h3><h3>高级记者书画艺术研究-------评论员</h3><h3>中国新闻摄影家协会----------会员</h3><h3>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h3><h3>中国齐白石艺术研究院-------副院长</h3><h3><br></h3><h3><br></h3> <p>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正厅级)禹治洪同志的工作照。(司法厅资料图片)</p> <p>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正厅级)禹治洪同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情景。</p> <p>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正厅级)禹治洪同志在接受媒体采访中。</p> <h3>一级巡视员禹治洪为:</h3><h3>《新时代先锋者》栏目组留下的签字签名“祝新时代先锋者节目成为新时代的品牌!”</h3><h3> 禹治洪</h3><h3> 2019年11月11日</h3> <h3>记者金龙飞(右一)与吉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正厅级)禹治洪(左一)亲切合影留念。</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