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播康辉出自传:自曝让他感到"犯罪"的口误!

我是一棵树

<h3>近日央视著名主播康辉出版了自传《平均分》,这个书名看起来确实低调。事实上,康辉自称平庸之人,一贯老成持重。他的新作《平均分》一书,文如其人,看似 " 平庸 ",也道出了 " 平庸 " 这枚硬币的另一面——成年人的每次突然闪亮,都是磨砺后的正常发挥。</h3><h3></h3> 让康辉感到 " 犯罪 " 的口误<br><br>在这本书的《我不是播神》一文中,康辉提到他迄今出过的最大失误。那是在 2008 年 5 月 13 日凌晨的那次直播中。<br><br>"5 月 12 日汶川地震发生 10 小时 32 分钟后,我走进演播室,接班张羽继续直播。一边焦灼地期待着灾区前方可能传回的任何一点新消息,一边不停地播报与之相关的各类信息,从凌晨 1 点持续到凌晨 4 点。当播到一组外国领导人向我国发来的慰问电时,我不知怎么回事,竟将 " 慰问电 " 说成了 " 贺电 "! 这两个字脱口而出的一瞬间,我眼前如一道霹雳闪现,紧跟着冷汗涔涔而下,凌晨时分那难免的困倦一扫而光。我急忙纠正过来,强自镇定地继续将后面的内容播完,但脑子里的阴影挥之不去。直播结束,同事们都忙着做播后的整理工作,没有人和我提起这个失误,也许大家都心照不宣地不想给我更多压力吧。我沮丧地回到办公室,暗骂自己:‘这样低级的失误在这个时候出现,简直是对灾区人民犯罪啊!" 我开始预想着最坏的结果和要承担的最大责任。’ " <h3><span style="color: inherit;">但让康辉感到意外的是,网络上有关他这个失误的留言、评论、帖子绝大多数都是对康辉表示理解和谅解的," 很多网友说,‘谁没有口误的时候啊,主持人凌晨坚持直播,太疲倦了,能理解’,‘电视台工作很辛苦,千万别因此受处分啊’,等等。来自观众的宽容令我很感动,也愈发令我惭愧,对网上为数不多的批评甚至斥责更诚心诚意地接受。"</span></h3><h3></h3> 让人哭笑不得的失误<br><br>除了这种刻骨铭心的失误,也有些失误让人听起来哭笑不得。康辉提到了他自己的 " 鼻涕门 "。<br><br>那是 2010 年 4 月 2 日,中午直播的《新闻 30 分》。当时,一条急稿送进来。因为紧急,编辑没时间将稿子按照符合提示器标准的格式重新整理,康辉需要低头看稿播出,同时,在一些句头句尾和需要强调的地方要抬头看摄像机交流。<br><br>" 播了没几句,一种不祥的预感袭来,我这该死的有过敏性鼻炎的鼻子早上起来就不对劲,而《新闻 30 分》播出的前几条都是抬头看提示器,倒还没事,这赶上一篇要低头播的急稿,鼻涕就开始不管不顾地服从地球引力的作用了。不专注是直播的大忌,可这时候我已不可能不生出杂念,一边震慑心神别出错,一边脑子里飞速判断、决定到底该怎么办。 &nbsp;擦一下?可能保证一下就完全解决问题吗?如果不行,恐怕结果更糟。不擦?万一真的流过界岂不是更不严肃了?这是重要的时政新闻啊!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决定不抬手擦,因为一旦做了这个动作,就最直接地打破了播出的正常状态,相比之下是更不妥当的处理方式。<br><br>我尽量多抬头播,必须低头时就借着镜头的角度偷偷吸一吸鼻子,尽量减缓鼻涕下泄的速度,同时不能过于慌张地加快语速,不能让脸上有任何不该有的表情,那不仅欲盖弥彰也会让自己做出的所有应急措施都毫无意义。就这样坚持播完,没出现最坏的情况,可鼻涕到底挂在了鼻子下面,以演播室的灯光,不可能不显现,而且,吸鼻子的声音再控制也能听得出来。我知道,‘鼻涕门’无可避免了。" <h3><span style="color: inherit;">这次 " 鼻涕门 " 一事在网络上的反应,可谓 "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说:" 康辉流着鼻涕可没有出现任何差错,佩服、感动,感动于他的敬业精神,感动于他的个人素质。" 也有人说:" 流着鼻涕播新闻太不庄重严肃了,不擦鼻涕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还有人说:" 这种意外不属于央视处罚范畴吧?如果不属于,说明央视是人性化的。" 更有人建议:" 央视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主持人因为客观原因不慎流鼻涕的时候,要有应对措施和行为规范,以保证重大新闻的圆满顺利播出。" 等等。</span><br></h3><br><h3>对于像鼻涕门这样的失误,网络上反应不一,而康辉说:" 虽然那一次不是我主观的失误,可比哪一次失误都让我痛心和自责,不在于它确如所料地引起了网络围观,而在于我痛感自己并不够敬业。做这个职业,身体不仅是本钱,身体本身就是工具,调整不好自己的身体,就等同于不敬业。我只是在当时做出了所有可能的反应中最适当的一种,但依然改变不了这个失误本身给新闻播出带来的影响。这记重锤,砸得好痛,也砸得好正。"</h3> <a href="http://www.myzaker.com/article/5dc7a69932ce406fe700000c/"><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nbsp;</i>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www.myzaker.com,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