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四月八号早晨,当事人是我公公,对方是一个村上一家姓,据我公公说事发当时,我公公骑电瓶三轮车由老家方向赶往明南,对方骑电瓶车由明南往反村上,有个交集点横山集,对方扭动车身忽然摔倒在地,我公公只听砰的一声,回头看,只见她车已经摔的很远,人却睡在地上,手指挤压擦伤了一层皮,我公公停下来大概十米远处,对方称呼我公公为哥哥,连忙呼喊我公公“三哥帮帮忙,我手流血了,请哥哥帮忙把我送医院,我公公出于好意就没顾及那么多,连忙把她送到医院,事后就回来了,事情过去一个月之久,她家突然报警称我公公与她家发生碰撞,事先找了律师设了局,借律师的关系人脉找到了事故中队长,中队长接了案子,就呼之我公公去做笔录,我接到公公的诉说,我陪我公公去了事故中队,我记忆犹新,当时将克尚语气很平和,要我公公把来龙去脉详细说清楚,我公公一直说词和我描述一致,突然将克尚脸色大变,语气沉重,把我公公传唤到审讯室,一会声音大呼起来,用恐吓的方式,把我本人推在外面,时不时的说你走开,不要妨碍我公事,时间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公公出来了,因为不懂法律知识,我没问那么多,事隔半个月后,事故中队长说与我家无关,我就没放在心上, 可事过没多久出了个事故证明书,没有落款人,证明书下来半个月已久,我却不知情,对方接到事故证明书起诉到了法院,接案子的是女法官叫张朝丽,打电话通知我公公去法院,于是我陪了我公公去了法院,张朝丽迎面而来,说了句你们调解了吗?我嘴很快上前说,我们家没发生碰撞哪来的调解,张法官接过话,没有怎么会有事故证明书,那你们就等开庭吧,然后写了传票,日期在六月十五号,我相信正义,我相信会有公平,虽然没有证人,没有事故现场,我始终相信会有一个蓝天白云可以诉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