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h3><font color="#01010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精神,保持湟中职教中心的良好校风,在水冶2019年11月4日下午班会课上班主任马艳红要求组织我们召开防止校园欺凌主题班会。水冶湟中职教中心校风正,学风浓,师生关系和谐,学生团结协作,学生之间似兄弟姐妹,主题班会的召开,使同学们更加团结亲如一家!</font></h3><h3><font color="#b04fbb"><br></font></h3> <h3> 校园欺凌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其施暴者经常是学生,而受害者也是学生。对施暴者来说,其过早染指了不良恶习,日后的成长令人担忧。对于受害者而言,这样的经历无疑是一场噩梦,心理上很容易留下永久的伤痕。</h3> <h3> 我们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h3> <h3> 同学们,你们的安全是家长和老师最大的心愿,愿每一位同学在校期间都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每天都是洋溢着最灿烂的笑容。</h3> <h3> 欺凌,就像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阴霾,影响了本是多彩快乐的校园生活。原本书声琅琅、纯洁美好的校园,却成为个别学生拉帮结派、打打杀杀的江湖。校园欺凌,即俗话中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它发生在校园内或学生上下学途中,由学生或校外人员,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言语、网络、器械等手段,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力、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一般指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多发生在青春期阶段。</h3> <h3> 祝每位同学平安,不是一句空话,时刻保护自己,与不文明行为说不,共建和谐校园!</h3> <h3>责编:马艳红</h3><h3>撰稿:赵燕 顾申萍</h3><h3>摄影:东智加</h3><h3>学校电话:0971-4692122</h3><h3>招生电话:0971-2230389</h3><h3>电大招生:0971-2230911</h3><h3>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羊圈村</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