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 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调研报告

马珂思

<h3><font color="#010101">&nbsp; &nbsp;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四议两公开”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工作法由河南省南阳邓州市于2009年5月4日率先提出,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font></h3> &nbsp; &nbsp;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由群众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让群众干自己想干的事、愿意干的事,既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保证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基层党组织能把上级交办的事情干好、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难题和矛盾解决好,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br>&nbsp; &nbsp; 但是,在农村基层一线,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以确保更好地发挥该工作法的作用。<br> <b>&nbsp; &nbsp; 一、当前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存在的问题</b><br>&nbsp; &nbsp; 囿于两委班子文化水平、能力素质、思想认识以及有的部门要求过高、过急、过快等原因,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多于”。<br>&nbsp; <b>&nbsp; 一是被动落实多于主动落实。</b>有的村党组织不懂哪些工作或事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不知道农村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包括哪些方面。往往是等上级党委政府通知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具体工作,才知道用该工作法去落实,或者是没按照该工作法落实,再去补充台账。镇党委政府如果不通知村里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村级就不主动按照程序,能省则省,怕麻烦、怕费事、怕费时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涉及到村内集体资产处置事项时,两委班子往往认为在两委会上研究一下,通过了,就算是合规了。<br>&nbsp; <b>&nbsp; 二是低质落实多于高质落实。</b>主要体现为落实重过程,轻效果,随意性较大。在会议方面,支部会和两委会落实的相对较好,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落实的不够好。流动党员多,党员大会难以召集足够数量的党员;村民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主人翁意识不够强烈,导致会议难以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时,参加会议的人员往往是简单地举举手,不发表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开上,形成的决议公开了,往往没有村民和党员去关注、了解、掌握;实施过程中,党员和村民往往也很少有人去参与、去监督和跟踪问效;实施结果公开时,也鲜有党员和村民去了解情况。党员和群众代表忙于家庭事务、个人事务,很少有人主动去宣传村内开展大项工作、重点事项所做的具体工作,群众对有的工作不了解、不知情,甚至由于不了解、不知情对村里的各项工作持怀疑态度。<br>&nbsp; &nbsp;<b> 三是形式落实多于内容落实。</b>主要表现为重视形成“四议两公开”的台账资料,轻视以高质量落实“四议两公开”提升村民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有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上级检查时,再补充会议记录、公开公示记录、补拍会议照片,或者使用曾经的会议照片制作台账和佐证资料。有的把“四议两公开”当成突击工作,没有当成经常性工作,特别是有的工作要求过急过快,村里难以有充足的时间把“四议两公开”程序履行完毕。有的工作上午部署,下午就要结果;有的头天部署,第二天就要结果,导致四个会议无法召开,两次公开达不到法定的公示公开时间。特别是上级检查时,有的检查人员重视的也是查看会议记录、照片等各类台账和佐证资料,由此也导致有的村两委认为,只要把台账资料做齐了,会议开不开无所谓,公开不公开也无所谓。导致的结果也是形式大于内容。<br> <b>&nbsp; &nbsp; 二、原因分析</b><br>上述问题的出现,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br>&nbsp;<b> &nbsp; 一是落实的意识不够。</b>有的两委干部不懂什么是“四议两公开”,总认为上面安排我做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上面安排怎么做工作,就怎么做工作。很多两委干部开展工作的方法大多是沿袭前任干部的方法,感觉都是按照以前的方法干工作,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主动思考怎么把上级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去分析研究,去针对实情,上级不提出按照“四议两公开”落实,就按照老办法开展。由于不懂、不会导致没有意识按照“四议两公开”开展工作,还比较常见。<br>&nbsp; &nbsp;<b> 二是落实的能力不够。</b>当前,村两委文化水平整体还不够高,大专以上学历凤毛麟角,即使有的村干部是大专学历,也是函授多于全日制;高中学历相对较少,初中学历占大多数。面对繁琐耗时的基层一线工作,平时疏于学习,村干部很少有时间静下心去学习,去研究落实“四议两公开”的有效方法。由此导致两委干部不知道要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使是按照上级要求在某一项工作上落实“四议两公开”,也因为不会运用,导致会前准备不充分,酝酿不够,宣传不到位,落实效果差,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br>&nbsp; &nbsp;<b> 三是落实的动力不够。</b>在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敏感事务上,诸如低保、救济救助等,过去,信息闭塞,优亲厚友现象比较普遍。现在信息发达,村民对政策的了解掌握有了很大进步,在享受政策、获取国家补贴补助等利益上,会和左邻右舍,其他村民作比较,也有的主动找两委干部争取利益。有的两委班子害怕村民了解掌握关于涉及村民利益的敏感事务,因此在处理相关事项时,担心群众知情后,都找村干部要低保、要补助,由此引发一系列难以想象的问题,不愿意让群众知情,怕找麻烦,还是存在的。这也是落实“四议两公开”动力不足的表现。<br> &nbsp; <b>&nbsp; 三、提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效能的浅见</b><br>“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推进农村党建、基层民主、乡风文明和经济发展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加强村务监督的有效载体,因此,需要多方努力,综合施策,确保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具体要做到“三个加强”。<br>&nbsp;<b> &nbsp; 一要加强两委班子的教育培训。</b>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应当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的轮训培训,市级组织部门每年把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县级组织部门每年把全县两委干部培训一遍,轮训培训内容安排一定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切实提高两委班子的思想认识和落实工作法的能力。<br> &nbsp; &nbsp;<b>  二要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和帮带。</b>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村两委落实“四议两公开”的指导,采取调研式、帮带式的指导方法。发现基层一线落实该工作法出现的问题,应当多给予指导,少严厉批评,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仅仅把问题作为问题,作为通报情况的一个由头。镇党委应该开展经常性的指导,检查、督导村两委按照合规的程序,正确的方法,高质高效地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nbsp; <b>&nbsp; 三要加强检查工作方法的改进。</b>上级检查农村基层一线 “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时,不仅仅要查看“四议两公开”的台账和佐证资料,更要询问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针对某一项重要工作,是怎么落实“四议两公开”的。甚至可以询问台账照片上参加会议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掌握是否真的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h3><font color="#010101">&nbsp; &nbsp; 此外,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可以简化合并有关同类项。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且都在一起工作,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这两个会议,可以在两委干部都在位的时候,一并开掉。支委会提议如果通过的话,直接进入两委会商议程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难召集的问题比较突出,且村内党员大多身兼村民代表职务,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这两个会议也可以同时召开,分步实施,把身兼村民代表的党员全部召集,同时尽可能召集可以参加会议的非党员村民代表和其他村民一起开会。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进入村民(代表)大会程序,进行表决。公开公示应当采取多种方法,网上、网下公开相结合,公示栏公开和广播公开相结合,提高村民对村内重大事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程序的合并,提高“四议”的效率;通过多种方法的公开公示,提高村民的参与热情、监督意愿和主人翁意识。</font></h3>

四议

公开

落实

工作

两委

村民

台账

会议

党员大会

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