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为进一步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金秋十月,辉发城镇开展“敬老月”活动。</h3> <h3>为组织开展好我镇“敬老月”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通过镇内电子大屏幕等广泛宣传“敬老月”活动,倡导全镇上下重视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镇领导走访慰问退伍老兵、老党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h3> <h3>在重阳节当天镇民政办组织工作人员到辉发城镇社会福利中心,开展“情暖人心,爱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们包饺子、打扫卫生,同时送去水果、牛奶等物品,陪伴他们过了一个温暖的重阳节。<br></h3> <h3>在镇政务大厅,通过在办事窗口放置老花镜、在座椅上铺设棉坐垫、设置饮水机等方式在细微小事中为老年人办事群体提供方便。<br></h3> <h3>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镇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片,和老党员、老干部们共同回忆那一段光荣而难忘的历史时刻,感受浓厚的爱国气息,坚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决心。<br></h3> <h3>镇司法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老年普法活动,通过开设老年人讲堂、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强老年人维权、防骗意识,提升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h3> <h3>在全镇范围内评选出“新时代新榜样——孝老爱亲好儿女”模范人物,通过模范人物的评选,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强化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意识。</h3> <h3>结合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评选,对评选出的14名“新时代新榜样——孝老爱亲好儿女”荣誉称号的获得者,进行广泛宣传,在全镇积极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