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近日,省委巡视办内刊《工作交流》以《魏县创新开展“未巡先改”专题整改活动》为题刊发我县工作经验。县委巡察办随即组织全体巡察干部传达学习,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h3> <b> 一是持续推进“未巡先改”专项整改活动,放大巡察成效。</b>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推广我县“未巡先改”经验做法,要认真全面梳理巡察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等共性问题,切实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突出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促使巡察发现问题和案件线索接续减少,充分的发挥了巡察工作的治本作用。 <b>二是持续推行“53335”工作法,规范巡察行为。</b>每一轮巡察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准时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会后,3个工作日内,准时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县委“五人小组”会后,3个工作日,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准时召开反馈意见会;巡察反馈意见会后, 3个工作日内,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召开专题党委(党组)会,研究反馈意见;专题党委(党组)会后,5个工作日内,被巡察党组织必须起草《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确保我县巡察工作流程科学、操作规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b>三是持续推行“10分制”督导办法,强化监督检查。</b>要进一步推行我县制定的《魏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10分制督导办法》,对照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主要抓手,将整改任务分解情况、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督导内容,采取对照整改台账、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被巡察单位。通过督导检查,促使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真抓真改、长抓常改,推动我县“未巡先改”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我县巡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b> </b><br> <b> </b><br>